台中 PEP 暴露後預防性投藥|72 小時內評估、28 天療程與後續追蹤
保險套破裂、沒有防護的性行為、或不確定對方感染狀態的接觸,都可能構成愛滋病毒(HIV)暴露。網路上常說的「愛滋阻斷藥」「事後藥」,正式名稱就是暴露後預防性投藥(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PEP):在暴露後短時間內開始、連續服用 28 天的抗病毒藥物,用意是在病毒建立感染之前降低感染風險。這一頁說明時限怎麼算、要去哪裡拿、第一次就診會做什麼、藥物有哪些副作用、費用怎麼算,以及暴露發生在非門診時段時可以怎麼處理。
還在 72 小時內的話,先打這支電話。時限是從暴露那一刻起算,不是從你發現的那一刻。電話裡只需要講三件事:① 暴露時間(幾月幾日、大約幾點)② 接觸方式③ 對方的感染狀態。有這三項,醫師就能先判斷你該不該今天到院。
KEY POINTS|五個先看的重點
- 時限
- 以暴露後 24 小時內開始為佳,不得晚於 72 小時。國內指引不建議超過 72 小時才啟動。
- 療程
- 連續服用 28 天,中途自行停藥會使血中藥物濃度不足。
- 檢驗
- 第一劑前需抽血取得基準值,但不會為了等報告而延後給藥。
- 費用
- 因執行職務暴露(醫事、消防、警察等)可申請疾管署補助;性行為等非職業暴露全部自費。
- 非門診時段
- 72 小時不會因為週日或深夜而延後。可先聯繫說明暴露時間與形式,由醫師評估;本院不另計出診費用,與門診時段相同。
關於隱私,先說清楚三件事
- 不需要在候診區說明來意。診所採獨立診間與動線分流,掛號時只要說「看門診」即可,細節在診間講。
- 就診會建立病歷,這是醫療機構的法定義務,我們不會用其他說法迴避這件事。病歷內容依法保密,非經法定事由不對外提供。
- 篩檢結果為陰性不需通報。若檢驗確認為 HIV 感染,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醫事人員應依法通報,相關資料依法保密。詳見常見問題。
CONTENTS|這一頁的內容
你可能屬於哪一種情況
會讀到這一段的人,多半剛遇到下面其中一種狀況。先點你那一張,直接跳到你現在最需要的那一段。
不確定自己算不算?把這三行直接貼給我們:① 暴露時間(幾月幾日、大約幾點)② 接觸方式(有沒有戴套、有沒有破裂或出血)③ 對方的感染狀態(已知陽性/已知陰性/不清楚)。有這三項,醫師就能初步判斷你該不該今天就來。
你現在需要的是 PEP,不是 PrEP
這兩個名字只差一個字母,但是兩件不同的事。分野很簡單:事情已經發生了,看 PEP;還沒發生、想先防,看 PrEP。
| 比較項目 | PEP vs PrEP |
|---|---|
| 什麼時候吃 | PEP:暴露已經發生,72 小時內開始 PrEP:暴露發生之前就已在服用 |
| 吃多久 | PEP:28 天,吃完就停 PrEP:持續服用,風險期間不停 |
| 保護範圍 | PEP:只針對這一次暴露,對下一次沒有保護力 PrEP:服藥期間的暴露 |
| 藥物組成 | PEP:三種成分(兩種反轉錄酶抑制劑+一種整合酶抑制劑) PrEP:兩種成分(反轉錄酶抑制劑) |
| 公費管道 | PEP:只有因執行職務暴露可申請補助,性行為等非職業暴露全部自費 PrEP:另有公費計畫,有資格與名額限制 |
兩種藥的成分不一樣,不能互相代替:手邊有 PrEP 的藥,不等於可以自行拿來當 PEP 吃,處方要由醫師依指引決定。常見的錯誤是把 PEP 說成「劑量比較高」,實際上是藥物數目多一種,不是劑量較高。
如果你看到這裡發現自己其實是「還沒發生、但接下來可能有風險」,那你要看的是PrEP 的取得方式與差異,不用繼續往下讀。如果你本來就在吃 PrEP、但最近漏了藥,兩邊都不是,請直接看常見問題那一題。
先確認這四件事
PEP 不是每個人都需要,也不是每種接觸都算暴露。聯繫或就診前,先把下面四件事想清楚,醫師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是否啟動療程。
- 暴露的確切時間:幾月幾日、大約幾點。72 小時是從暴露那一刻起算,不是從你發現或開始擔心起算。
- 暴露的形式:是哪一種接觸、有沒有使用保險套、保險套是否破裂或滑脫、有沒有出血或黏膜破損。不同接觸方式的風險差異很大。
- 對方的感染狀態:已知感染、已知未感染,或完全不清楚。若對方是已知感染者,還要盡量了解目前是否在服藥、最近一次病毒量結果——依指引,若暴觸來源病毒量已穩定控制,處置方式會不一樣。
- 你目前的用藥:是否正在服用 PrEP(暴露前預防)、有沒有 B 型肝炎、腎功能或肝功能問題、目前有沒有在吃其他慢性病藥物或保健食品。
這四件事講不清楚也可以先來。依國內指引,若無法立即評估暴露時間、行為與對象,可以考慮先給予一劑預防用藥,之後再依臨床證據重新評估。時間永遠比資料完整重要。
72 小時怎麼算、為什麼是這個數字
動物實驗的觀察顯示,病毒經由黏膜侵入後約 48 小時到達局部淋巴結。從接觸病毒到感染確立之間的這段時間,就是可以介入的著力點——72 小時不是「病毒在體內扎根需要的時間」,而是臨床觀察下投藥仍可能有幫助的上限。超過這個時限,預防效果不佳。
現在就先做一件事:打開手機備忘錄,寫下暴露發生的「X 月 X 日 X 點」。這個時間點醫師一定會問,而且它決定了接下來所有的判斷。等到門診才回想,常常已經記不清楚。
| 暴露後經過時間 | 依指引的處置方向 |
|---|---|
| 24 小時內 | 指引建議的理想啟動時間。若評估後需要用藥,越早開始越好。 |
| 24–72 小時 | 仍在建議的投藥窗口內。經醫師評估暴露風險後,決定是否給予 28 天療程。 |
| 超過 72 小時 | 國內指引不建議此時才啟動 PEP。疾管署則說明,經醫師評估有必要者亦可投藥,惟超過 7 天無預防效果。此時重點會轉為安排檢驗與後續追蹤,而不是投藥。 |
補充:依國內指引引用的資料,若暴觸來源為已知感染者,單一次體液暴露(輸血除外)造成感染的機會估計約在兩萬分之一到千分之七之間,會因暴露方式而有明顯差異。這是評估要不要用藥時會一併考量的因素。
也需要說明清楚:目前 PEP 的科學證據多來自觀察性研究,並無法證實預防藥物的真正效果。指引是在權衡用藥的好處與壞處後給出的建議,不是保證。它的意義是在時限內把風險往下壓,所以真正決定結果的是你多快打那通電話。
CLINICAL REASONING|醫師的判斷準則
門診最常遇到的不是「該不該吃」,是拖了兩天才來問。
很多人花掉一整晚在搜尋「機率多高」、再花一天跟對方確認、第三天才決定要不要就醫。問題是這三天是扣在 72 小時裡面的。時限不會因為你還在查資料而暫停。
所以我的建議一律是:先來評估。評估完認為不需要用藥,我會直接跟你說不用,不會先開了再說。這種情形在門診並不少見,那時候重點會轉成把基準檢驗與追蹤時程排好。
如果你現在連「到底幾點發生的」都有點模糊,先做一件事:打開手機備忘錄,把「X 月 X 日 X 點」寫下來。這個數字是後面所有判斷的起點。
暴露發生在非門診時段怎麼辦
高風險暴露很少發生在門診時間。週五深夜、週六下午、週日整天——這些時段一旦硬等到下一個門診日,可能就已經逼近或超過 72 小時。
72 小時是硬時限,不會因為週日或深夜而延後。若暴露發生在非門診時段,可先以 LINE 或電話聯繫,說明暴露的時間與形式;醫師評估後,在時間與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會安排到場親自診察並開立處方。
為什麼「先開始、再補齊」是指引建議的作法
- 指引建議「第一次就診的處方開立天數以不超過 7 天為原則,以便短時間內再回診,以適切評估服藥順從性與可能產生之不適」。
- 指引也載明,若無法使用快速篩檢,可以先假設求診者並非愛滋病毒感染者的前提下進行評估——也就是不必為了等 HIV 報告而延後第一劑。
- 因此非門診時段的處置以「先讓療程在時限內開始」為目標;完整檢驗與其餘療程於次一個門診日補齊。
需要說明的是:這是應病人邀請、由醫師依個案狀況評估後決定的安排,不是固定提供的服務項目,也不保證每一次都能配合。是否成行取決於當下的時間、路程與醫療條件。費用方面,本院不另計出診費用,與門診時段相同,依診所公告之收費標準辦理。無論如何,藥物必須由醫師親自診察後開立,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藥品代領或外送。
若聯繫不上、或評估後認為狀況需要更完整的檢驗與處置,請直接前往設有 24 小時急診的醫院——時限內開始療程比在哪裡開始更重要。
CLINICAL REASONING|醫師的判斷準則
什麼時候我會跟你說「不要等我,直接去急診」。
非門診時段的安排是依個案判斷的,不是一個固定服務。我會先問三件事:暴露到現在過了多久、接觸方式、以及你現在人在哪裡。
如果時間還寬、路程也允許,我會安排到場親自診察、開立處方,讓療程先在時限內開始。但如果你已經逼近 72 小時、或同時有外傷、大量出血、性侵害驗傷採證需求,我會直接請你去設有 24 小時急診的醫院,不要等我。
這一點我不想寫得模糊:在時限內開始,比在哪一家開始重要得多。
PEP 要去哪裡拿
PEP 不是到藥局就買得到的東西,也不是掛號之後就一定會開。它需要三個條件同時具備:當天能完成醫師評估、當天能抽血取得基準值、當天能拿到藥。因此就醫前先確認你要去的院所當天能不能一次完成這三件事,可以省下最寶貴的時間。
你有三種管道
- 醫院的感染科門診:指引建議,若醫師未曾使用過抗愛滋病毒藥物,應與有經驗的感染科醫師聯繫;暴觸來源為已知抗藥性病毒感染者、或求診者為孕婦時,尤其建議循此管道。
- 設有 24 小時急診的醫院:深夜、連假、或你聯繫不上任何門診時的保底選項。指引也提到急診開立時處方天數以不超過 7 天為原則,之後再回診。
- 有能力當日評估與給藥的診所門診:優點是等待時間短、隱私動線單純,適合白天或夜間門診時段就能到院的人。
本院的作法
看診時段為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4:30–17:30/19:00–21:00,週六 09:00–12:00。門診時段內可完成醫師評估、基準抽血與處方;依指引,首次處方天數以不超過 7 天為原則,並在短時間內安排回診,評估耐受性與服藥情形後再開立其餘療程。不會為了等檢驗報告而延後第一劑。
非門診時段的處理方式見上一段。到院前先以 LINE 或電話說明暴露時間與形式,可以先確認當天的門診安排。
實際是否需要用藥、用哪一種處方,仍以醫師面診評估為準;評估後認為不需要投藥的情形也很常見,那時的重點會轉為安排檢驗與追蹤時程。
如果你已經在醫院做過驗傷採證
驗傷採證與暴露後預防性投藥是兩件不同的醫療處置,完成其中一件,不代表另一件也完成了。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0 條,驗傷採證要由經衛生福利部指定、並設置處理性侵害案件醫療小組的醫療機構執行(該部公告的名單欄位寫「責任醫院」,115 年度名單上全國沒有任何一家診所);PEP 則需要另外的暴露風險評估、基準抽血與處方。兩者分屬不同流程,不一定會在同一次就診裡一起完成。
所以離開的時候,把手上的東西確認一次:驗傷診斷書、後續回診的安排,以及有沒有拿到藥。三件是分開的。如果你不確定自己有沒有接受過暴露後預防的評估,而距離暴露還在 72 小時內,可以帶著既有的就醫紀錄到門診確認。
另外一件值得先知道的事:提供這項服務的機構,不是每一家在急診時段都提供。依疾管署〈非職業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急、門診服務時間表〉(113 年調查、115 年 8 月 27 日更新版),全國列名的 117 家機構中,有 75 家在「急診是否提供該項服務」欄位填「否」。這也是前面要你出發前先確認「當天能不能一次完成評估、抽血與給藥」的原因。
本院列名在這份時間表上(臺中市西區);本院沒有急診,急診欄位同樣是「否」,服務時段就是上面寫的門診時間。
國內指引另為性侵害情境留了一條操作路徑:無法立即評估暴露的時間、行為與對象時,可以考慮先給予一劑預防用藥,之後再依臨床證據重新評估。
本院不是性侵害案件處理指定醫療機構,不做驗傷採證,也不提供緊急避孕藥;這兩件事請依 113 保護專線或當地性侵害防治中心的指示前往指定醫療機構。未成年人的部分另見未滿 18 歲該怎麼辦(寫給本人)與孩子可能得了性病,家長該怎麼做。
不確定自己這次算不算需要用藥的暴露?把時間、方式與對方狀態說明清楚,醫師會依指引判斷。不需要用藥也會直接告訴你,並把該做的檢驗與追蹤時程安排好。
第一次就診會做哪些檢查
PEP 不是只開一盒藥。依國內指引,第一次就診會取得一組基準值,一方面確認用藥安全,一方面確認你在暴露之前的狀態——這組數值在日後判讀追蹤報告時是關鍵。
- HIV 抗原/抗體複合型檢驗(第四代):確認目前狀態。若已是感染者,處置方向完全不同。
- 肝功能(AST 或 ALT)與腎功能(Creatinine):評估用藥安全。
- 梅毒血清學檢驗(VDRL/RPR、TPHA)。
- 淋病與披衣菌:可於暴露部位採檢,指引建議優先使用 NAAT 核酸檢驗,並可一併評估是否適合 doxy-PEP(細菌性性病的暴露後預防)。
- B 型肝炎(HBsAg、anti-HBs):這一項在 PEP 特別重要,原因見下一段。
- C 型肝炎抗體。
- 驗孕:指引建議提供給所有未已知懷孕的育齡女性,並同時討論緊急避孕。
關於 B 型肝炎:若檢驗顯示沒有保護性抗體(anti-HBs 小於 10 mIU/mL),而暴觸來源為 B 型肝炎感染者,指引建議盡快(暴露後 24 小時內)給予 B 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及第一劑 B 肝疫苗,施打在不同部位,並於 1–2 個月及 6 個月完成第二、三劑。若來源狀態未知,除非確定為疫苗不反應者,仍建議接種疫苗。
相關頁面:全方位性病篩檢、HIV RT-PCR 與空窗期、匿名篩檢流程。
CLINICAL REASONING|醫師的判斷準則:吃得完的那一種才是好處方
泌尿科專科醫師|昭安泌尿科診所醫師
「處方這一段,我最在意的不是選哪一種藥,是你能不能吃完 28 天。
指引本身就寫明,沒有證據顯示任何單一藥物或組合處方在預防效果上優於其他;之所以優先選每日一顆的單藥錠,理由是提高完成 28 天療程的比例。所以「哪一種比較好」這個問題,在 PEP 上的答案是:你吃得完的那一種。
有兩件事我一定講在開藥之前。第一,用於預防屬於仿單標示外使用——這類藥在國內核准的適應症是治療 HIV 感染,暴露後預防不在核准適應症內,依據來自臨床指引而不是仿單。第二,如果你是 B 型肝炎帶原者,藥裡的 emtricitabine 與 tenofovir 對 B 肝病毒也有抑制作用,28 天停藥後有肝炎急性惡化的風險,停藥後要安排肝功能追蹤;基準檢驗一定要驗 HBsAg,就是為了這一條。
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時間點:開始用藥後 2 到 4 週、特別是 10 到 14 天左右出現紅疹,請盡快回診,不要自行停藥或自行買成藥處理。」
用什麼藥、可能有什麼副作用
國內指引將 tenofovir alafenamide/emtricitabine/bictegravir(TAF/FTC/BIC)單一藥錠(像是市面上常見的吉他韋膜衣錠 Biktarvy)列為非職業暴露 PEP 的優先建議處方,每日一次口服;替代處方為 TDF/FTC 併用 dolutegravir,或 TAF/FTC/darunavir/cobicistat 單一藥錠。指引同時說明,目前並沒有證據顯示任何單一藥物或組合處方在預防效果上優於其他處方;之所以優先選擇每日一顆的單藥錠,是為了提高完成 28 天療程的比例。
實際處方仍需由醫師依你的肝腎功能、B 肝狀態、懷孕可能性、併用藥物與暴觸來源的用藥史決定。不同處方的價格不同,這也是各家報價會有落差的主要原因,詳見費用怎麼算。
常見副作用
依核准中文仿單與醫學中心衛教資料,可能出現腹瀉、噁心、嘔吐、頭痛、疲倦、暈眩、腹脹、消化不良、腹痛、皮疹、情緒低落等。指引另提醒,各類抗病毒藥物都可能發生過敏反應,典型表現是不等程度的紅疹,好發於開始用藥後 2–4 週、特別是 10–14 天左右。出現皮疹請盡快回診,不要自行停藥或自行服用成藥處理。
兩項必須先講清楚的風險
一、B 型肝炎帶原者停藥後可能出現肝炎急性發作。此類藥物中的 emtricitabine 與 tenofovir 對 B 型肝炎病毒也有抑制作用。PEP 是 28 天後就停藥的短療程,若你同時是 B 型肝炎帶原者,停藥後有出現肝炎急性惡化的風險,需要在停藥後安排肝功能追蹤。這也是為什麼基準檢驗一定要驗 HBsAg。此為核准中文仿單所載之警語。
二、併用藥物與保健食品。需避免或需間隔服用的包括部分抗癲癇藥、抗結核藥 rifampin 類、dofetilide、metformin、制酸劑、含鈣或含鐵的綜合維他命,以及聖約翰草。就診時請把目前所有在吃的東西講出來,含中藥與保健食品。懷孕婦女使用此藥的安全性尚未確立。
關於仿單與藥害救濟,兩件要先知道的事
一、用於預防屬於仿單標示外使用。這類藥品在國內核准的適應症是「治療」第一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暴露後預防並不在核准適應症內。之所以這樣使用,依據來自國內外的臨床治療指引,而不是仿單。這一點我們在開立處方前會當面說明。
二、藥害救濟的適用範圍。《藥害救濟法》第 13 條第 8 款把「未依藥物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或效能而為藥物之使用」列為不得申請的情形,但同款但書寫明「符合當時醫學原理及用藥適當性者,不在此限」,主管機關的解釋彙集將「國內外醫學會或政府機關發布之臨床治療指引所收載」列為認定參考。實際是否給付,仍由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就個案認定。順帶一提,這也是為什麼不要自己在網路上買藥:來源不明、未領有許可證的藥品不在藥害救濟的適用範圍內,連進入審議的資格都沒有。
若暴觸來源為已知抗藥性病毒感染者,或求診者為孕婦,依指引建議會與有經驗的感染科醫師討論後再決定處方,必要時協助轉介。
看到這裡還在猶豫,很正常。副作用、仿單、交互作用這些事本來就不是在手機上看完就能決定的。把你現在在吃的藥(含中藥與保健食品)跟暴露情境一起講,醫師才能告訴你哪一種處方適合你。
28 天怎麼吃、回診與追蹤節奏
療程是連續 28 天、每日一次。中斷服藥會使血中藥物濃度不足,預防效果隨之下降。有任何副作用讓你吃不下去,請回診處理,不要自行停藥。
整段時間軸
| 時間點 | 要做的事 |
|---|---|
| 第 0 天 | 評估、基準抽血、開始服藥。依指引首次處方天數以不超過 7 天為原則。 |
| 第 7–10 天 | 回診看基準報告、評估耐受性與服藥情形,並開立其餘療程。這一次回診是指引明列的設計,不是額外加的。 |
| 第 28 天 | 療程結束。同時是評估是否銜接 PrEP 的時機,見吃完 28 天之後。 |
| 暴露後 4–6 週 | HIV 抗原/抗體、梅毒血清學、淋病與披衣菌(視情況);基準值異常者再追蹤肝腎功能。 |
| 暴露後 12 週 | HIV 抗原/抗體、梅毒血清學;無 B 肝保護抗體者建議再次檢驗。 |
追蹤時程依台灣愛滋病學會指引 114/12/23 修訂版表 11-3:基準值、暴露後 4–6 週、暴露後 12 週。C 型肝炎另有時程:若暴觸來源為 C 肝帶原者、或無法取得其檢驗結果,可考慮於暴露後 3–6 週檢驗 HCV RNA,並於暴露後 3–4 個月完成 HCV 抗體檢驗。
療程期間與追蹤期間,請全程使用保險套,並且不可捐血。療程期間若發生新的高風險暴露,正在服用的 PEP 不會對那一次提供保護。若出現發燒、皮疹、喉嚨痛、淋巴結腫大等疑似急性感染症狀,請盡快回診。
費用怎麼算
費用由三個部分組成
- 自費掛號與診察:占比最小的一項。
- 基準檢驗:項目多寡依你的暴露情形而定,見第一次就診會做哪些檢查。追蹤期還有 4–6 週與 12 週兩次檢驗,建議一開始就算進預算。
- 28 天份的抗病毒藥物:占總費用比例最高的一項。
為什麼你在網路上看到的數字兜不起來
主要來自處方選擇。PEP 有優先建議處方與替代處方,醫師會依你的腎功能、B 肝狀態、懷孕可能性與現有用藥決定用哪一種,不同組合的價位不同;檢驗項目的多寡也會依暴露情形調整。因此在還沒經過評估之前,網路上任何一個「PEP 多少錢」的單一數字都只能當作參考,包括這一頁。我們會在評估之後、開立處方之前把費用說明清楚,不會先給藥再談錢。
如果費用是你猶豫的原因,先把暴露情境講清楚——有些情況經評估後並不需要用藥,只需要安排檢驗與追蹤。把該不該吃先弄清楚,比先擔心錢有用。
因執行職務暴露:可申請疾管署補助
醫事、消防(含救護技術人員)、警察及其餘執業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發生針扎或尖銳器材劃傷等意外暴露,經醫師評估需要預防性投藥者,疾管署全額補助暴露後預防性投藥之醫療處置費用,包含愛滋病毒檢驗、預防性投藥、診察費、藥事服務費及掛號費等。申請方式為備齊醫療費用收據、病歷摘要等文件,送當地衛生局初審後向疾管署提出。
若你屬於這一類,請先確認自己符合補助資格再決定就醫方式,並保留全部收據與病歷摘要。就診時請主動說明是執行職務時發生的暴露,我們會依規定開立可供申請的單據。
性行為等非職業暴露:全部自費
依國內指引明載,非職業暴露的所有療程,包含所使用各項藥物與檢查之費用,均屬自費負擔,健保不給付。
若是遭遇性侵害
建議優先聯繫 113 保護專線或當地性侵害防治中心,並前往性侵害案件處理指定醫療機構(該部公告名單上的欄位寫「責任醫院」)。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0 條,這類機構須經衛生福利部指定並設置處理性侵害案件醫療小組;那裡可以完成驗傷採證、證據保全與社工陪同,這些是一般診所無法提供的。同法第 11 條規定醫事人員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通報內容與被害人身分資料依法保密。時限內開始 PEP 很重要,但走對管道對你更重要。
費用上另有一條路徑:同法第 28 條規定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被害人之申請核發補助,項目包含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驗傷與採證費用及心理復健費用;另一條是《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16 條。《臺中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113 年 4 月 1 日修正)把健保不給付的特殊藥材、傳染病預防性投藥、毒藥物檢驗等列為一類,每人每案最高 10,000 元。要注意是「得」補助、需「申請」,不是現場免費;台中的醫療與驗傷採證費用申請期限為自就診之日起三個月內(由醫療機構代為申請者,為離開該機構之日起三個月內),逾期不予補助。還有一件事一定要先問:補助是否受理非指定醫療機構開立的單據。這一點各縣市與個案認定不同,本院查不到公開的統一答案;如果補助只認指定醫療機構的收據,在別處取得預防性投藥就可能要全額自費並失去補助。決定在哪裡拿藥之前,先打 113 或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問清楚。實際額度與條件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的說明為準。
CLINICAL REASONING|醫師的判斷準則
為什麼我不在這一頁放一個價格。
因為我不知道你要用哪一種處方、要驗幾項。標一個數字上去很容易,但它對你只有兩種結果:不是你到現場發現要加錢,就是我為了對齊那個數字而少驗了什麼。兩種都不是我要的。
我的作法是:評估完、確定要用哪一種處方之後,在開立處方之前把費用跟你說清楚,包含後面兩次追蹤檢驗。不會先給藥再談錢。
如果錢是你猶豫的原因,把暴露情境先講清楚。有些情況評估後並不需要用藥,只需要安排檢驗與追蹤——把該不該吃先弄清楚,比先擔心錢有用。
職業暴露請先講,不要先自費。醫事、消防、警察等人員執行職務發生的針扎,可申請疾管署補助,但需要正確的收據與病歷摘要。掛號時先說明是職業暴露,我們會依規定開立可供申請的單據。
CLINICAL REASONING|醫師的判斷準則:28 天結束那一天要做的事
泌尿科專科醫師|昭安泌尿科診所醫師
「28 天結束,不等於這件事結束。
PEP 只處理這一次暴露,對下一次沒有保護力。如果你的生活狀態讓類似的暴露還可能發生,指引的立場很明確:不常態建議反覆使用 PEP,反覆使用的成本與副作用負擔都比較高,應該著重在行為介入,以及銜接暴露前預防。
時間點上,指引寫得比很多人以為的寬鬆:服用完 PEP 後可以立即開始 PrEP,不必等追蹤檢驗完成——但暴露後 4 到 6 週與 12 週的檢驗還是要做完,也要留意急性感染的症狀。
所以最後一次回診我會做兩件事:把剩下的檢驗時間排進你的行事曆,然後問你要不要談 PrEP。這兩件事同時進行,不衝突。」
吃完 28 天之後
PEP 只處理這一次暴露,對下一次沒有保護力。如果你的生活狀態讓類似的暴露可能再發生,指引的立場很明確:不常態建議反覆使用 PEP,而應著重在行為介入,以及銜接暴露前預防(PrEP)。反覆使用 PEP 的成本與副作用負擔都比較高。
指引寫得更具體:可於服用完 PEP 後立即開始使用 PrEP,不須等到追蹤檢驗完成——但仍須完成暴露後 4–6 週及 12 週的檢驗,並留意急性感染症狀。換句話說,PEP 結束的那一天,就是評估 PrEP 的時機。
一分鐘短影音|時間點決定有沒有意義
兩支各一分鐘以內。暴露後預防最關鍵的變數是時間,這兩支講的就是時間與檢驗。影片屬衛教說明,個別狀況仍須醫師面診評估。
常見問題
已經超過 72 小時了,還有機會嗎?
國內指引不建議在暴露超過 72 小時後才啟動 PEP,因為臨床觀察顯示此時預防效果不佳。疾管署另說明,超過 72 小時經醫師評估有必要者亦可投藥,惟超過 7 天無預防效果。實務上,超過時限時重點會轉向安排基準檢驗與後續追蹤時程,而不是投藥。即使錯過時限,仍建議就醫安排檢驗,不要自己先放棄。
網路上說的「愛滋阻斷藥」「事後藥」,跟 PEP 是同一個東西嗎?
是同一件事的不同叫法,正式名稱是暴露後預防性投藥(PEP)。不過「阻斷」兩個字容易讓人以為吃了就不會感染,這是我們不用這個說法當標題的原因。國內指引明文寫著,目前已知的科學證據都來自觀察性研究,並無法證實預防藥物的真正效果,因此我們不會在這一頁給你一個成功率數字。它的意義是在時限內把風險往下壓,不是保證。也因為如此,事後吃藥不能取代事前防護。
PEP 要去哪裡拿?一般診所都拿得到嗎?
PEP 需要當天完成醫師評估、當天抽血取得基準值、當天拿到藥,因此就醫前先確認你要去的院所當天能不能一次完成這三件事。可行的管道有三種:醫院感染科門診、設有 24 小時急診的醫院,以及能當日評估與給藥的診所門診。本院於門診時段可完成評估、基準抽血與處方,依指引首次處方天數以不超過 7 天為原則,短時間內安排回診後再開立其餘療程。非門診時段的處理方式見本頁「暴露發生在非門診時段怎麼辦」。
我根本不知道對方有沒有感染,這樣要吃嗎?
這是最常見的情況。依指引,若無法了解暴觸來源的感染狀態,會針對該次暴露行為本身進行風險評估;若具潛在感染風險,可考慮在 72 小時內給予 PEP,同時盡可能讓暴觸來源接受檢驗。若對方檢驗為陰性且無急性感染跡象,可考慮停止療程,但仍需完成追蹤檢驗時程。
對方說他沒事,我還需要評估嗎?
除非對方有近期、且已過空窗期的完整檢驗報告,否則口頭說明不足以作為單一判斷依據。醫師會把行為類型、暴露方式與整體風險一起評估。若對方願意受檢,指引建議優先安排抗原/抗體複合型檢驗;若確認為陰性且無急性感染跡象,可考慮停止療程。
週日或半夜發生,一定要等到上班日嗎?
不需要硬等。72 小時是從暴露那一刻起算,不會因為非門診時段而延後。可先以 LINE 或電話聯繫,說明暴露的時間與形式;醫師評估後,在時間與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會安排到場親自診察並開立處方。指引建議首次處方天數以不超過 7 天為原則,因此非門診時段的處置以先讓療程在時限內開始為目標,完整檢驗與其餘療程於次一個門診日補齊。是否成行需視個案狀況評估,不保證每一次都能配合;若聯繫不上,請直接前往設有 24 小時急診的醫院。
PEP 要花多少錢?針扎是不是也要自費?
兩者不同。醫事、消防、警察等人員因執行職務暴露,經評估需投藥者可申請疾管署補助,範圍含檢驗、藥物、診察費、藥事服務費與掛號費,需備妥收據與病歷摘要送衛生局初審。性行為等非職業暴露則依指引明載為全部自費,健保不給付。金額由自費掛號診察、基準檢驗與 28 天藥物三部分組成,其中藥費占比最高,實際數字依醫師選用的處方與檢驗項目而定;我們會在評估後、開立處方前先說明,不會先給藥再談費用。追蹤期的兩次檢驗建議一併算進預算。
吃 PEP 會不會有副作用?可以正常上班嗎?
可能出現腹瀉、噁心、嘔吐、頭痛、疲倦、暈眩、腹脹、腹痛、皮疹等。多數人可維持日常作息,但個別差異很大。指引提醒抗病毒藥物可能在用藥後 2–4 週(特別是 10–14 天左右)出現過敏性紅疹,若出現皮疹請盡快回診,不要自行停藥。實際副作用與注意事項以衛生福利部核准之中文仿單為準。
這個藥的仿單有寫可以用來預防嗎?萬一出事有藥害救濟嗎?
國內核准的適應症是「治療」 HIV 感染,暴露後預防並不在核准適應症內,屬於仿單標示外使用,依據來自國內外臨床治療指引。藥害救濟方面,《藥害救濟法》第 13 條第 8 款雖將適應症外使用排除在給付範圍,但同款但書寫明「符合當時醫學原理及用藥適當性者,不在此限」,主管機關的解釋將「國內外醫學會或政府機關發布之臨床治療指引所收載」列為認定參考,實際仍由審議委員會就個案認定。反過來說,自行從網路購入、未領有許可證的藥品,不在藥害救濟的適用範圍內。詳見用什麼藥、可能有什麼副作用。
療程期間可以有性行為嗎?
建議避免,或全程使用保險套。PEP 保護的是「這一次暴露」,療程期間若發生新的高風險暴露,正在服用的 PEP 不會對那一次提供保護。療程與追蹤期間也不可捐血。
28 天吃完就沒事了嗎?
還沒有。依國內指引,需在暴露後 4–6 週與 12 週再次安排檢驗,項目包含 HIV 抗原/抗體與梅毒血清學等;無 B 肝保護抗體者建議於 12 週再次檢驗。另外服藥後第 7–10 天會先回診一次,看基準報告並評估耐受性。
我已經在吃 PrEP,還需要 PEP 嗎?
需要由醫師評估。判斷會取決於你服藥的規律程度、最近一次服藥時間,以及這次暴露的形式。請把實際服藥情況據實說明,包含有沒有漏吃,這會直接影響處置方向。
看診會不會留紀錄?檢驗結果會被通報嗎?
就診會建立病歷,這是醫療機構的法定義務,病歷內容依法保密,非經法定事由不對外提供。檢驗方面:篩檢結果為陰性不需通報;若檢驗確認為 HIV 感染,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醫事人員應依法通報,且相關資料依法保密。若你在意的是身分揭露,診所另有匿名篩檢管道可先了解,但要注意匿名篩檢無法直接銜接需要病歷的用藥流程。就醫動線方面,診所採獨立診間與動線分流,掛號時不需在候診區說明來意。

你現在還在 72 小時內嗎?把暴露時間、接觸方式與對方狀態三件事告訴我們,醫師會先判斷你該不該今天到院。不確定算不算暴露,也可以先問。七十二小時是上限而不是目標,越早投藥越好。第一劑前需抽血確認目前 HIV 狀態與肝腎功能,也要說清楚暴露的時間與形式,醫師才能判斷是否啟動療程。
參考資料與內容來源
- 台灣愛滋病學會《愛滋病毒感染者處理及照護指引》第十一章「非職業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處理原則」,114/12/23 修訂(該章載明係以 2025 年美國衛生部指引為藍本,並參照加拿大、澳洲、2024 年世界衛生組織及 2025 年歐洲愛滋病學會指引訂定)。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PEP)(含因執行職務意外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補助費用申請注意事項)
- U.S. CDC, Antiretroviral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After Sexual, Injection Drug Use, or Other Non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IV — CDC Recommendations, United States, 2025(MMWR Recomm Rep 2025;74(1))
- 藥品適應症、警語、副作用、禁忌與併用藥物以衛生福利部核准之中文仿單為準。
本頁為醫療衛教資訊,非診療指示。個別適應症、禁忌症、風險與費用需經醫師面診評估;藥品與醫療器材相關內容以衛生福利部核准之中文仿單為準。
本頁撰稿與審閱|陳昭安 醫師
昭安泌尿科診所醫師
- 中華民國外科專科醫師(外專醫字第 007469 號)
- 中華民國泌尿科專科醫師(泌專醫字第 001111 號)
-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前彰化基督教醫療體系泌尿外科主治醫師
本頁的時限判斷、檢驗項目、處方與副作用、追蹤時程各段,均對照台灣愛滋病學會指引 114/12/23 修訂版與疾管署現行資料逐段核對。本頁為醫療衛教資訊,非個別診斷或治療建議;適應症、風險與費用需經醫師面診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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