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能得了性病,家長該怎麼做?三件不該做的事
先看結論
- 要多急
- 多數狀況可以安排時間就醫。但突然的單側睪丸劇痛、有性行為的女生下腹痛,是當天就要處理的急症
- 最該先知道的一件事
- 孩子未滿 16 歲發生性行為,不論是否合意,醫師依法都要在 24 小時內通報。這是法定義務,不是醫師的選擇,你最好在進診間前就知道
- 健康存摺看得到嗎
- 孩子未滿 15 歲你可以直接查;滿 15 歲之後要經過孩子同意。這是制度設計,不是漏洞
- 掛哪一科
- 男孩的症狀掛泌尿科。女孩不必先跑一趟婦產科才開始——抽血、尿液、咽喉與直腸採檢本院都能做;要內診、陰道鏡或懷疑骨盆腔發炎時才轉婦產科
- 你現在就能做的一件事
- 公費 HPV 疫苗自 114 年 9 月起已擴大到國中男女生。9 至 14 歲只要 2 劑,滿 15 歲就要 3 劑
READING GUIDE|這篇你會看到
先分辨:哪些要今天處理,哪些可以安排
先給一個背景,因為它會影響你怎麼看待這件事。
依疾病管制署的通報統計,2025 年 15 至 24 歲的梅毒新增 1,892 例,較前一年上升 8%,是各年齡層裡增幅最大的一群,而且已經連續五年上升。更年輕的 15 至 19 歲那一段,從 2020 年的 148 例增加到 2025 年的 567 例。同一年,全國的愛滋與淋病通報數其實是下降的。
換句話說,這不是「別人家的事」,也不是一個已經過去的老問題。它正在這個年齡層裡擴散,而且擴散得最快的那一個(梅毒)剛好是最安靜的一個。
這三種情況,今天就要就醫
- 突然發作的單側睪丸劇痛。要先當成睪丸扭轉處理,那是外科急症。能不能保住睪丸,主要取決於從發作到手術之間過了多久。門診時間內直接掛泌尿科,非門診時間直接去急診,不要等到隔天。
- 有性行為的女孩出現下腹痛。要想到骨盆腔發炎,那是感染往上跑,拖久了會影響輸卵管與將來的生育。請掛婦產科。
- 性行為後出血,或兩次月經之間出血。偏向子宮頸的感染,需要婦產科檢查,不要自己歸因成「太激烈」。
其餘的可以安排,但不要拖
解尿刺痛、尿道口分泌物、下體癢、長出新的東西、生殖器潰瘍——這些值得看,但重點是分辨。有幾種常被誤認的狀況其實不是性病:珍珠狀陰莖丘疹是正常變異(盛行率 14 至 48%,好發時間正是青春期後期),龜頭包皮炎有很多非感染性原因,女孩最常見的兩種陰道炎(細菌性陰道炎與念珠菌)也不屬於性傳染病。
「不是性病」也是一個需要醫師講出來的答案。很多孩子拖著不說,最後只是需要有人告訴他那是正常的。
如果孩子說的是「我被強迫的」
上面那一段的前提,是你們可以一起安排時間。這一段的順序完全不同,而且不要照著直覺走。
第一通電話打 113,不是先問細節。113 保護專線 24 小時、免付費,也有簡訊與網路對談;他們會告訴你可以做驗傷採證的醫院在哪裡,需要的話會安排社工陪同。人身安全還有立即危險,先打 110。
不要在家裡先把事情問一遍。孩子未滿 18 歲時,《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要點》適用於他——社工與警方會以會同詢(訊)問的方式把該問的一次問完。你在客廳多問的那一輪不會幫到後面的程序,但會讓孩子多講一次。你現在需要知道的只有兩件:人安不安全、大約什麼時候發生的。
出門之前:不要讓孩子洗澡或沖洗,不要換掉、清洗或丟掉當時穿的衣物(已經換了就裝進紙袋),有口腔接觸先不要刷牙,不要自己買藥或上藥。但就算已經洗過澡、已經過了幾天,還是要去——採證不只一種,而預防用藥那條線完全不受影響。
接下來幾天有好幾個長度不一樣的時限同時在走:驗傷採證、被下藥的採樣、HIV 暴露後預防用藥、緊急避孕、B 型肝炎疫苗。完整的時限對照表、驗傷採證只有哪些醫院做得到、同意門檻是 12 歲不是 18 歲、兒童與青少年的處置差別、懷孕那一題的時間窗與《優生保健法》的規定、通報後社政與警政怎麼接手、費用補助怎麼申請,以及本院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整理在〈性侵害後 72 小時該做什麼:113、驗傷採證與 PEP 的時限〉。
最不該做的三件事
這一段放在前面,因為在門診看到的傷害,多半不是疾病造成的,是接下來這幾天造成的。
1. 不要先追問「對方是誰」
這個問題對治療完全沒有幫助,但它會立刻把整件事變成一場審問。孩子接下來要面對的是採檢、等報告、打針、回診——這些都需要他願意配合。你在第一個小時問的問題,決定了後面三個月他還願不願意跟你說。如果真的有需要了解的關係狀況,醫師在診間會問,那是有醫療目的的問法。
2. 不要把它處理成道德問題
感染是生物學事件。細菌與病毒不會分辨對象是誰、幾歲、跟誰在一起,它只會利用一件事:因為羞恥而拖延的那段時間。孩子如果覺得說出來的代價太高,下一次的選擇就是不說——而下一次可能是更難處理的狀況。
3. 不要在網路上先對答案
生殖器的外觀問題,靠照片比對的誤判率極高。珍珠疹被當成菜花、正常的皮脂腺被當成疣、單純的接觸性皮膚炎被當成疱疹,這些都很常見。對答案的結果通常是兩種:白擔心一週,或錯誤放心一個月。這一題只有實際看過才有答案。
可以做的事其實很簡單:告訴孩子你會陪他去、你不會問他不想講的事,然後把時間空出來。
未滿 16 歲的通報義務,你也要先知道
這一段寫給你,是為了不要讓你在診間才第一次聽到。
刑法第 227 條規定,對未滿 14 歲之人為性交、以及對 14 歲以上未滿 16 歲之人為性交,都成立犯罪。這一條不以強制為要件,雙方合意仍然成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 條把刑法第 227 條列入「性侵害犯罪」,第 11 條則規定醫事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情事者,應立即通報,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
衛生福利部民國 104 年 6 月 17 日衛部護字第 1040016069 號函寫得很直接:
「未滿 16 歲之兒童及少年不論是否為合意性行為,皆屬法定應通報事項,醫事人員於執行業務時倘知悉兒童及少年有該等情事,依法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當無疑義。」
三個常見誤會
- 「兩小無猜條款」不是免通報。刑法第 227 條之 1 規定的是「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處理的是刑度,犯罪本身仍然成立。
- 「告訴乃論」也不是免通報。刑法第 229 條之 1 只影響刑事追訴的啟動,與醫師的行政通報義務是兩條不同的線。
- 台灣沒有「年齡差距免責」。美國部分州有雙方年齡相近可以免責的設計,台灣沒有。任何把國外資料照抄來說「差幾歲以內就沒事」的說法都是錯的。
通報之後會發生什麼
通報不等於有人要被抓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2 條(112 年新增)規定: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知悉行為人為兒童或少年者,應轉介提供教育、心理諮商或輔導、法律諮詢或其他服務。
也就是說,分流發生在通報之後。醫師端沒有裁量空間,後續怎麼處理是主管機關的事,實務上多數個案走的是社政的評估與服務。
孩子如果滿 16 歲、未滿 18 歲且為合意性行為,不成立刑法第 227 條,不會因為這一條被通報;是否觸發兒少法第 53 條要看有沒有其他情形,屬個案判斷。
另外,如果孩子是被強迫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4 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得無故拒絕診療及開立驗傷診斷書,第 15 條要求對身分資料保密。這是孩子的權利,不是恩惠。
CLINICAL REASONING|醫師的判斷準則
「這張通報表我填過很多次。我想讓家長先知道的是:我會在你們還在診間的時候就告訴你我要通報,不會等你們走了才處理,也會把接下來誰可能會聯絡你們、大概多久,一次講完。
我看過家長在診間得知要通報時,第一個反應是責備孩子把事情鬧大。但通報的是「發生了性行為」這件事,不是孩子這個人有問題。後續接手的是社工的評估,目的是確認孩子有沒有處在不安全的關係裡。
我也要誠實說一件事:我不能保證家裡不會接到電話。通報之後社政會先打給我查訪,也有家長告訴過我他們接到過電話。決定權不在診所這一端。
至於身體:梅毒不治療會往下一期走,披衣菌在男生會跑到副睪、在女生會跑到骨盆腔。這一段不會因為等待而變好,所以檢查與治療請不要停下來。」
健康存摺你看得到什麼,看不到什麼
這件事最好也講清楚,因為它同時決定了孩子願不願意去看醫生。
| 孩子的年齡 | 你能不能查健康存摺 |
|---|---|
| 未滿 15 歲 | 可以,而且不需要申請。依附投保的子女,用你自己的帳號登入就查得到 |
| 滿 15 歲、未滿 18 歲 | 要經過孩子同意,而且同意隨時可以取消 |
| 滿 18 歲 | 不行。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起滿 18 歲即成年 |
看得到的範圍很廣:門診、住院、牙科、中醫、用藥、檢驗結果、影像與病理報告、預防接種都在裡面。
三件要補充的事:健康存摺收的是有向健保署申報的紀錄,自費檢查要進去得病人另外簽一份同意書,而本院的自費檢查、藥物與疫苗一律不上傳——但病歷是另一回事,不論自費或健保都一定會有;本院不會主動聯絡法定代理人,除了依法必須通報的情形,到院內容不會對外告知;學校與雇主看不到(投保單位拿不到就醫明細,疾管署另有明文規定醫療院所不得把愛滋檢查結果告知雇主或學校)。
15 歲之後需要孩子同意,這是制度刻意的設計,不是漏洞。如果孩子知道每一次就醫都會被完整看見,他的選擇會變成不就醫。那不會讓事情變得比較安全。
真正能夠不產生健保就醫紀錄的是匿名篩檢——疾管署對「24 歲以下年輕族群或學生」提供免費、匿名的梅毒快篩,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未滿 24 歲不需要證件,也不需要健保卡;已經超過 24 歲但還在學,依計畫規定需影印學生證供核銷備查。愛滋匿名篩檢則不限年齡、同樣不需證件。這是國家提供的管道,任何人都可以查名冊。
帶去看哪一科、會做什麼檢查
男孩的症狀掛泌尿科。女孩不必先跑一趟婦產科才開始:抽血、尿液、咽喉與直腸採檢本院都能做,陰道檢體也可以自我採檢;需要內診、陰道鏡,或懷疑骨盆腔發炎時,才必須轉婦產科。兩者也都可以掛感染科或家庭醫學科。
有一個常被寫錯的法律細節值得知道:醫療法第 64 條規定「侵入性檢查或治療」要簽同意書,但主管機關公告的範圍明文寫著「但不包括一般之靜脈、肌肉或皮下注射及抽血」。也就是說,抽血驗性病不屬於該條的侵入性檢查。驗愛滋另有專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15 條只要求「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
實際會做的大致是:問診(最後一次性行為的時間與形式,這決定驗得準不準)、視診、依症狀採檢。有一件事常被漏掉:如果有口交或肛交,咽喉與直腸的淋病、披衣菌要另外採檢,抽血與驗尿都驗不到,而那兩個部位又幾乎不會有症狀。
空窗期:為什麼醫師可能會叫你們再來一次
空窗期是「已經感染、但檢驗還測不出來」的那段時間。愛滋的抗原抗體複合型檢驗,疾管署口徑是最快約 21 天;梅毒的螺旋體檢測約 5 至 15 天,但 RPR 通常要到約 6 週;淋病與披衣菌的核酸檢測沒有可靠的空窗期實證數據,國際指引建議暴露後 2 週再驗一次。
所以「驗過陰性」要問清楚是哪一天驗的、驗了什麼。在空窗期裡驗出的陰性,不能覆蓋這次的暴露。
能不能治好,以及要追蹤多久
細菌造成的有藥可以治好。病毒要分成兩種講,不能混在一起。愛滋和疱疹目前是長期控制,不是清除;HPV(菜花)不一樣——美國 CDC 的資料是十個裡面約九個在兩年內就驗不到,疣體可以處理掉,少數人會持續感染、需要追蹤。混在一起講會造成兩種相反的誤判。
依《台灣成人梅毒及淋病臨床診斷、治療暨預防指引》(疾管署與台灣感染症醫學會,2025 年 8 月第一版):早期梅毒為 benzathine penicillin G 240 萬單位單次肌肉注射,晚期則每週一次連續三週;單純淋病為 ceftriaxone 500 毫克單次肌肉注射;披衣菌則是 doxycycline 每次 100 毫克、每日兩次共 7 天。
三個附帶條件必須一起知道:
- 治好不等於免疫。這些病沒有終身免疫,可以重複感染。
- 不要自己買藥。台灣 2024 年抗藥性監測顯示,淋病菌對 ciprofloxacin 的抗藥比例高達 96.8%、對 penicillin 為 74.5%。吃錯藥的結果是症狀壓下去、感染沒清掉。
- 藥有副作用與禁忌。penicillin 類可能引起過敏,治療梅毒初期也可能出現發燒畏寒的 Jarisch-Herxheimer 反應;doxycycline 常見光敏感與食道刺激,孕婦與哺乳中禁用。上述劑量出自「成人」指引,全文沒有青少年或體重換算的劑量,未達成人體型者須由醫師依體重調整。
病毒性的部分:愛滋可以把病毒量壓到測不到、也不會再傳給伴侶,但需要長期服藥;生殖器疱疹會潛伏復發,治療處理的是發作;菜花的復發率常見在 20 至 30%,而且治療可能降低、但無法根除傳染力。菜花的潛伏期落差很大(女性中位數約 2.9 個月、男性約 11.0 個月),所以「最近才長出來」不代表「最近才被傳染」,用它回推是誰傳的並不可靠——這一點對家庭關係特別重要。
追蹤是必要的:梅毒要追蹤 RPR 數值下降,淋病與披衣菌要確認清除,伴侶也要一起處理,否則會來回感染。治療完就結束,是最常見的失敗方式。
你現在就能做、而且最划算的一件事
不論這次是虛驚一場還是真的要治療,有一件事是你現在就能決定的。
公費 HPV 疫苗自民國 114 年 9 月起,已經從「國中女生」擴大到「國中男女生」,使用九價疫苗,在校園集中接種。台灣因此成為東亞第一個為男生提供完整兩劑的地區。
- 9 至 14 歲只要 2 劑(間隔至少 6 個月);第 1 劑時已滿 15 歲就要 3 劑。越早打,需要的劑數越少、負擔越輕。
- 九價疫苗在台灣的核准範圍是「9 至 45 歲的人施打」,不分性別。目前台灣未註銷的 HPV 疫苗許可證只剩九價。
- 錯過校園梯次有補接種的申請期限,逾期不補助,時程每年調整,要看當年度公告。
疫苗處理的是「下一次」,篩檢處理的是「到今天為止」,兩件事不能互相取代。
順帶一提:保險這一題的方向和直覺相反
將來孩子投保時,要保書會用書面詢問過去一段期間的就醫與用藥狀況。保險法第 64 條規定應據實說明,隱匿或不實說明足以變更保險公司對危險的估計時,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而且就算過了兩年不能解約,第 127 條仍規定契約訂立時已在疾病中者,對該疾病不負給付責任。
所以正確的結論不是「不要留紀錄」。細菌性的性病治好了就是治好了,完整的診斷與治療紀錄對孩子是有利的。真正麻煩的是因為怕留紀錄而不驗不治療,最後拖成慢性或不可逆的狀況。
怎麼開口,才不會把孩子推遠
可以直接用的三句話:
- 「我陪你去,我不會問你不想講的。」把陪同和審問分開,這是最重要的一句。
- 「醫師會問一些問題,那是為了決定要驗什麼,不是在評價你。」先預告,孩子在診間就不會覺得被埋伏。
- 「有些事醫師依法一定要通報,我先讓你知道,不是要嚇你。」如果孩子未滿 16 歲,這句話一定要在進診間前說。由你先講,跟由陌生人在診間宣布,對孩子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如果孩子完全不願意讓你陪,也不必硬碰。可以告訴他國家有免費且匿名的管道:愛滋匿名篩檢不限年齡、不需證件;梅毒快篩未滿 24 歲也不需要證件(超過 24 歲但還在學者,依計畫規定需影印學生證備查)。兩項都不收費,也不收掛號費。本院就列在疾管署公告的這兩份名冊上(醫事機構代碼 3503241524),所有門診診次都可以做,到櫃檯說一句就好(梅毒快篩試劑依疾管署配發狀況供應,來前可先問)。疾管署的 LINE 官方帳號「疾管家」也有性健康友善資源地圖,可以自己查附近的據點。他自己去,好過他不去。
求助與參考資料
可以直接用的資源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性傳染病匿名諮詢與篩檢專區;LINE 官方帳號「疾管家」性健康友善資源地圖
- 1922 防疫專線|可匿名詢問篩檢管道
- 1925 安心專線|24 小時心理支持,家長也可以打
- 113 保護專線|懷疑孩子在關係中被強迫或被威脅時
- 門診|男孩掛泌尿科,女孩掛婦產科,兩者皆可掛感染科或家庭醫學科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台灣成人梅毒及淋病臨床診斷、治療暨預防指引》第一版,2025 年 8 月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梅毒、淋病、HIV 年齡別通報統計,2016–2025 年)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性傳染病匿名諮詢與篩檢;公費 HPV 疫苗接種計畫(114 年 9 月起擴大至國中男女生)
- 衛生福利部|104 年 6 月 17 日衛部護字第 1040016069 號函(未滿 16 歲兒少合意性行為之通報)
- 行政院衛生署|99 年 9 月 24 日衛署醫字第 0990262608 號公告(醫療法第 64 條侵入性檢查或治療之範圍)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PEP);台灣愛滋病學會《愛滋病檢驗及治療指引》第十一章,114 年 12 月 23 日修訂
- 性侵害後處置的完整法源、時限與資料來源,見〈性侵害後 72 小時該做什麼〉
-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第 12、13、77 條;醫療法第 63、64 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4、13、15、15-1 條;傳染病防治法第 39 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6、10、11、12、14、15、16、17、18、28、49 條;刑法第 227、227-1、228、229-1 條;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第 4 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9、100 條;優生保健法第 9 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16 條;保險法第 64、127 條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康存摺(健保快易通)未成年人查閱規則
- US CDC:Sexually Transmitted Infections Treatment Guidelines, 2021;British Association for Sexual Health and HIV:Gonorrhoea management guideline, 2025
本頁為疾病衛生教育與現行法規說明,不是個別的診斷或治療建議,也不能取代面對面的醫療評估。文中藥品劑量引自成人指引,未達成人體型者須由醫師依體重個別調整,請勿自行用藥。任何檢驗都有空窗期,單次陰性不代表未受感染。公費項目的資格、對象與時程依主管機關公告調整,實際請以疾病管制署公告為準。法規部分為撰稿當時之現行條文,法令修正後可能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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