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蝨看哪一科、怎麼治療?台灣有藥證的藥,和國際指引寫的並不一樣|台中昭安泌尿科
先看結論
- 它是什麼
- 一種寄生在粗毛上的蝨子(Pthirus pubis,文獻中也寫作 Phthirus pubis),主要靠性接觸與親密的身體接觸傳染。它不會鑽進皮膚裡,也不會跑到內臟,但癢起來會讓人整夜睡不好。
- 癢是怎麼來的
- 不是被咬破皮在痛,是對唾液的過敏反應。從接觸到開始癢的時間落差很大,所以不能用「什麼時候開始癢」去回推什麼時候被傳染,也不能因為還不癢就認定沒事。
- 不只長在陰毛
- 大腿、下腹、腋下、鬍鬚、眉毛與睫毛都可能。只處理陰部而不看其他部位,是治療失敗最常見的原因之一。
- 台灣的藥況和國外不同
- 美國與歐洲指引的第一線用藥,在台灣查不到對應的人用藥品許可證。反過來說,我國藥品許可證的適應症欄位上真的寫著「陰蝨」的,只有兩種成分:一種是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對蝨病明文不建議的 lindane,另一種是國際指引完全沒有收錄的 mesulphen。字面上對得上這個病名的藥,沒有一種是指引建議的第一線。這一段是本頁最需要你花時間看的部分。
- 不會一次就結束
- 歐洲指引記載:只治療一次並梳除蟲卵,第 10 天仍有四成的人身上找得到蟲。所以標準做法是 7 到 10 天後再處理一次。但不是每一種藥都能重複——這正是不該自行到藥局買藥處理的原因。
- 剃毛不是治療
- 歐洲指引逐字寫著剃除陰毛「不是必要的」。除毛與陰蝨之間目前只有族群層次的相關觀察,沒有任何研究證實除毛可以治療或預防陰蝨。
- 要一起檢查別的
- 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明文建議:確診陰蝨的人應評估 HIV、梅毒、披衣菌與淋病。歐洲指引也強烈建議篩檢其他性傳染病,所引用的國外資料顯示約三成的感染者同時有其他性傳染病(該比例年代較舊,台灣沒有本土統計)。這通常是這一次就診裡,真正影響後續健康的那一項。
什麼情況該想到陰蝨,什麼情況比較像別的
私密處搔癢是門診很常見的主訴,但真正是陰蝨的比例並不高(台灣沒有官方發生率統計)。所以第一件事不是「我是不是得了陰蝨」,而是分辨這個癢屬於哪一類。
比較會讓人想到陰蝨的,是這幾個特徵合在一起:
- 癢在晚上特別明顯,而且抓了不會好,反而愈抓愈癢。
- 內褲上出現細小的鏽色點狀污漬,那是蝨子的排泄物;有時會看到小血點。
- 毛幹根部有牢牢黏住、拔不太下來的白色小顆粒。皮屑用手指一撥就掉,蟲卵不會。
- 皮膚上出現小於一公分的淡藍灰色斑(maculae ceruleae)。歐洲指引記載它出現在叮咬處,不過要注意:1979 年一份 121 人的性病門診系列裡,這個表現只出現在 1 個人身上,所以沒有藍斑並不能排除陰蝨。
- 有可回溯的接觸史。歐洲指引建議的伴侶追溯期是 3 個月。
關於「多久才會癢」,可用的說法比一般想像的模糊:歐洲指引寫的是潛伏期通常不到一週,某些情況會更久;教科書型資料則寫第一次感染可能要兩到六週才開始癢、曾經感染過的人再次接觸一兩天內就會癢——不過後者涵蓋頭蝨、體蝨與陰蝨三種,不是陰蝨專屬的數據。所以不要用症狀出現的時間去回推是誰傳染的,那個推論不可靠。
反過來說,以下情況通常要先想別的:整片紅腫脫屑、邊緣清楚往外擴散的,先想黴菌(股癬);長期反覆、擦類固醇會好、停藥又發作的,先想濕疹或接觸性皮膚炎;夜間全身多處劇癢、指縫與手腕也癢的,要想疥瘡。這幾種的外用藥完全不同,猜錯方向會白擦好幾週。
如果你的困擾是反覆發作的胯下濕疹、悶熱與摩擦,而不是找到蟲體,方向在這一頁:陰囊濕疹反覆發作:門診鑑別方式。
怎麼確認:看得到,就不必猜
陰蝨是少數不需要抽血、不需要送驗就能確定的性傳染病。診斷方式就是把成蟲或蟲卵找出來——肉眼、放大鏡,或皮膚鏡。成蟲約 1 到 2 公釐、身體寬扁、前面兩對腳末端有像蟹螯的構造,這也是它俗稱「蟹蝨」的由來。
實務上比較常遇到的困難是:自己在家用手機拍不清楚。蟲體會動、會躲進毛根,手機微距在毛髮叢裡很難對焦,很多人因此拍了一堆模糊照片仍然不確定。門診用皮膚鏡看,通常幾分鐘就能有答案。
因為診斷靠的是「找到蟲」,所以來的時候不要先剃乾淨、也不要先擦藥。把證據清掉之後,剩下的就只能靠猜,而猜錯的代價是療程走錯方向。
國際指引建議的治療是什麼
先把國際上的標準答案放出來,下一節再談台灣的落差。
美國疾病管制中心 2021 年性傳染病治療指引對陰蝨(pediculosis pubis)的建議方案是 permethrin 1% 沖洗劑,或 pyrethrins 併用 piperonyl butoxide,塗抹患處後 10 分鐘洗掉。替代方案是 malathion 0.5% 洗劑(8 到 12 小時後洗掉),或口服 ivermectin 250 微克/公斤、7 到 14 天後重複一次。
歐洲 IUSTI 2017 年指引的第一線相同(permethrin 1% 乳膏或 pyrethrins 加 piperonyl butoxide,10 分鐘後洗掉,證據等級 Ib、建議強度 A);第二線為 phenothrin 0.2% 洗劑、malathion 0.5% 洗劑與口服 ivermectin(該指引的內文與治療流程圖所載劑量並不一致,證據等級 IV、建議強度 C)。本頁不列劑量,實際由醫師依體重計算。
抗藥性也要提一下,但要講準:美國指引寫的是對 permethrin 與 pyrethrin 的抗藥性通報「正在增加且相當普遍」,不過它引用的研究對象是頭蝨;歐洲指引只寫到「已有抗藥性的報告」,並自陳近年資料多來自頭蝨、難以外推到陰蝨。無論如何,「擦一次就結束」這種期待,連指引自己都沒有給——真正的原因不是抗藥性,是殺蝨藥對蟲卵的效果有限。
本段的用意是說明國際指引的內容,不是用藥指示。上述藥品各有其適應症、禁忌症與副作用:permethrin 與 pyrethrin 類可能造成局部灼熱、刺痛與皮膚乾燥;口服 ivermectin 在體重未滿 15 公斤的兒童安全性未確立,我國仿單並載明孕婦應勿使用。懷孕與哺乳中的情況要特別說明:歐洲指引記載 permethrin 用於懷孕是安全的(證據等級 III、建議強度 B),但該劑型在我國沒有藥證;而我國有藥證的 lindane,美國與歐洲指引都明文孕婦、哺乳中婦女與兒童不得使用。實際是否適用、用哪一種、用多久,須由醫師面診評估後依處方使用。懷孕或哺乳中若懷疑陰蝨,請直接門診由醫師個別評估;請勿依本頁內容自行購藥或自行調整用法。
台灣的藥證現況:指引寫的,這裡不一定有
這一節是本頁最主要的內容。大部分中文陰蝨文章直接把國外指引的藥名翻譯過來,讀者拿著這些名字到台灣的藥局或診間,會發現對不上。
下表整理自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藥品許可證公開資料集(2026 年 9 月查對),列的是核准適應症欄位的實際文字,不是臨床用法。這張表的目的是說明「國際指引寫的藥在我國拿不拿得到」,不是介紹可用藥品;所列品名僅供你回頭對照衛生福利部核准之中文仿單,本院不販售藥品,也不推薦特定廠牌。
| 成分 | 國際指引的定位 | 我國藥品許可證的現況 |
|---|---|---|
| permethrin (百滅寧、苄氯菊酯) |
美國與歐洲指引的第一線(1% 劑型) | 國內沒有 1% 劑型的人用許可證。國內的人用製劑只有 5% 乳膏(像是市面上常見的「松林」滅疥乳膏),核准適應症逐字只有「治療疥蟎感染(疥瘡)」,沒有寫蝨。 |
| pyrethrins + piperonyl butoxide |
美國與歐洲指引的第一線 | 國內從未核准過這個複方。僅有的兩張含 piperonyl butoxide 製劑,搭配的是合成除蟲菊類 bioallethrin 而非天然除蟲菊精,且均已註銷。 |
| malathion | 美國替代方案/歐洲第二線 | 國內從未核准 0.5% 洗劑。歷史上僅有兩張洗髮液許可證,適應症只寫頭蝨,且已分別於 1994 年與 2005 年註銷。 |
| ivermectin(口服) | 美國替代方案/歐洲第二線 | 有許可證(像是市面上常見的絲每妥錠),核准適應症逐字是疥瘡、腸道糞小桿線蟲感染、蟠尾絲蟲感染,適應症欄位沒有出現「蝨」字;同一欄並載明「未經確診時,不應給予搔癢個案治療」。用於陰蝨屬仿單標示外使用。 |
| ivermectin(外用 1%) | 歐洲列為「其他療法」 | 有許可證,但核准適應症只有成人酒糟的發炎病灶,與蝨病無關。 |
| phenothrin | 歐洲第二線(0.2% 洗劑) | 國內產品為 0.4% 洗髮精與洗髮粉,適應症只有「頭蝨之驅除」。濃度與劑型都與指引不同。 |
| benzyl benzoate 25% (苯甲酸苄酯) |
歐洲列為「其他療法」(證據等級較低) | 有多張現行有效許可證,適應症寫的是「疥癬、虱蝨病」「疥癬、虱感染」或「疥瘡、蝨病」,字面上都沒有逐字寫出陰蝨,是否涵蓋陰蝨屬灰色地帶。屬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
| lindane(γ-BHC) | 美國指引對蝨病明文不建議;歐盟已禁用。但歐洲指引同段記載,部分非歐盟國家仍以 1% 洗劑治療陰蝨(證據等級 IIa、建議強度 B),並明列不得塗第二次、孕婦、哺乳中婦女與兒童不得使用 | 國內有 3 張現行有效許可證,適應症逐字寫著「疥瘡、陰蝨、頭蝨及其蟲卵之感染」與「頭蝨病、陰蝨病」。其中 1.0% 懸液劑屬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民眾可自行到藥局購買。 |
| mesulphen (每蘇芬) |
CDC 2021 與歐洲 IUSTI 2017 均未收錄 | 有 1 張現行有效許可證(軟膏劑,屬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適應症逐字為「皮膚搔癢、疥瘡、陰蝨及皮膚寄生蟲病」。它是除 lindane 外,我國另一個在許可證適應症上寫出「陰蝨」的成分;但兩份國際指引都沒有提到它,國際證據等於零。 |
上表僅為許可證欄位的整理,不代表任何一項適合特定個人;實際是否用藥、用哪一種,由醫師面診評估後與您共同決定,本院不販售藥品。適應症、禁忌症、副作用與實際可取得性須由醫師面診評估;藥品資訊以衛生福利部核准之中文仿單為準。本頁不列費用。
把這張表讀完,你會看到一個很不舒服的結構:
台灣現行有效的藥品許可證裡,適應症欄位逐字寫出「陰蝨」的共有 4 張、分屬兩種成分:lindane 3 張,以及 mesulphen 1 張。這兩種的處境並不一樣。
lindane 是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對蝨病明文不建議的成分,理由逐字是:因為毒性、特定族群(孕婦、哺乳婦女、10 歲以下兒童、大範圍皮膚炎患者)的禁忌,以及給藥的複雜度。歐洲指引記載它的藥證已於 2008 年被撤銷(實際的法律路徑是歐盟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法規全面禁止 lindane,未保留醫藥用途豁免);但同一份指引也記載,部分非歐盟國家仍以 1% 洗劑治療陰蝨,證據等級 IIa、建議強度 B,並附上兩條不能省略的限制——不得塗抹第二次,孕婦、哺乳中婦女與兒童不得使用。
mesulphen 的處境不同:它在 CDC 2021 與歐洲 IUSTI 2017 兩份指引裡完全沒有出現過——不是被否定,是根本沒有國際證據。
換句話說,在台灣,適應症寫得出「陰蝨」三個字的藥,沒有一種是現行國際指引建議的第一線。
而指引真正建議的第一線,在台灣沒有對應的劑型可以合法取得。
這代表什麼?代表台灣醫師處理陰蝨的時候,手上能打的牌,多數落在仿單標示外使用這一格:用核准適應症是疥瘡的 permethrin 5% 乳膏,或用核准適應症是疥瘡的口服 ivermectin。這件事必須在用藥前就說清楚,而不是等病人自己在網路上發現。
還有一個很容易被誤套的細節:台灣拿得到的是 5% 乳膏,用法與上一節引用的 1% 沖洗劑並不一樣——1% 沖洗劑是塗患處 10 分鐘後洗掉,5% 乳膏在國外現行指引則是塗抹所有受影響部位、停留數小時至隔夜再洗掉。兩者不能互相套用,這也是照著國際衛教自己操作會出問題的地方。
仿單標示外使用揭露:以 permethrin 5% 乳膏或口服 ivermectin 治療陰蝨,不在我國該藥品許可證所載之核准適應症內,屬仿單標示外使用。依藥害救濟法第 13 條第 8 款,未依藥物許可證所載之適應症或效能而為藥物之使用者,原則上不得申請藥害救濟;但符合當時醫學原理及用藥適當性者,不在此限。同條其他款次(例如不良反應未達死亡、障礙或嚴重疾病之程度,或屬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另有排除規定;是否救濟由主管機關個案審議認定,本院無法事先保證審議結果。是否採用、採用哪一種,須由醫師個別評估、說明後,與您共同決定。
為什麼一定要再處理第二次
殺蝨藥對成蟲有效,但對還沒孵化的蟲卵效果有限。蟲卵黏在毛幹上,外殼硬,藥不容易穿透。所以第一次處理之後,留在毛上的卵仍會陸續孵化。
歐洲指引記載的數字很直接:只治療一次並梳除蟲卵,第 10 天仍有 40% 的病人身上找得到蟲(這個數字出自 1987 年一項 53 名男性、只塗一次的比較試驗,指的是單次治療後的殘留率,不是完成整個療程後的失敗率)。因此指引的建議是「常規地在 7 到 10 天後再治療一次」,把第一次治療當下已存在的卵孵出來的成蟲殺掉(證據等級 IIa、建議強度 B)。
但「再做一次」有重要例外。歐洲指引明文記載 lindane 不得塗抹第二次,孕婦、哺乳中婦女與兒童也不得使用。而在台灣,lindane 的 1.0% 懸液劑與另一個寫得出陰蝨的 mesulphen 軟膏,都是民眾可以自行在藥局買到的指示藥品。看完這一節就去藥局買藥、七天後再擦一次,正是最容易出事的路徑。用哪一種、能不能重複,必須由醫師依成分決定。
另外,歐洲指引把梳除蟲卵列為明文的治療步驟——用細齒梳或細鑷子把黏在毛幹上的卵清掉,不是只擦藥。
還有兩件事會決定你要不要白跑一趟:歐洲指引的作法是治療結束一週後回診檢查,找不到活蟲才算清除;而治療成功之後,空的卵殼仍可能黏在毛上好幾個月——只看到白色顆粒不代表還有感染。這是最常見的重複用藥與無謂焦慮來源。
這也是為什麼門診會安排回診看一次。不是為了多一次掛號,是因為沒有第二次,四成的人身上會殘留,而再次發現蟲的人通常會以為是「又被傳染了一次」,然後開始懷疑伴侶——這是這個病最常造成的次級傷害。
長在睫毛與眉毛上的時候,作法完全不同
陰蝨寄生的是粗毛,不是只有陰毛。眉毛與睫毛的毛幹直徑與陰毛接近,所以也可能被寄生,醫學上稱為 phthiriasis palpebrarum。
這個部位不要自己塗藥。美國疾病管制中心明文規定,前一節那些建議處方不得用於眼睛;歐洲指引雖然保留了幾項由醫師判斷的用法,但都屬最低證據等級,也都需要在保護眼球的條件下操作。常見的第一線作法是改用眼科可用的油性藥膏悶住蟲體,再由醫師移除死掉的蟲體與蟲卵。如果你在睫毛根部看到可疑的小顆粒,正確的下一步是直接就醫,不要自行塗抹任何外用藥。
兒童身上出現陰蝨,要怎麼看?歐洲指引指出這不必然代表性接觸或性侵害——與同住者、照顧者的非性接觸也可能傳染;但美國與英國現行指引都要求在兒童個案中把性接觸的可能性列入評估。兩者並不衝突:要評估,不預設。實際作法是由醫師詢問接觸史、檢查同住家人與其他部位,再判斷來源。這裡也把話說在前面:若評估後達到疑似門檻,醫事人員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負有法定通報義務,門診會先向家長說明。
同樣的道理適用於大腿、下腹、腋下與鬍鬚:歐洲指引要求外用藥必須塗抹所有可能受感染的部位,不是只塗陰部。只處理陰部,是治療失敗的常見原因。
伴侶、衣物與環境要做到什麼程度
環境處理這件事,網路上最常見的兩個極端都是錯的:一種是完全不處理,一種是把整個家當成汙染源大消毒。
可以依據的事實是:成蟲離開人體吸血超過 24 小時就無法存活(歐洲指引)。所以處理原則是針對「最近這兩天直接接觸過皮膚的織物」,而不是整個居住空間。
- 衣物、毛巾、寢具:近兩天用過的,以熱水洗滌並高溫烘乾即可。無法水洗的,密封放置幾天也可以。
- 不需要燻蒸消毒。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對蝨病的居家處理明文指出燻蒸並非必要。
- 馬桶座: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的說法是「極為罕見」,並在舊版問答中說明原因——蝨子離開溫暖人體活不久,腳的構造也無法抓握或行走在光滑表面。歐洲指引的說法更直接,寫的是「不可能」。兩份指引在這一點上並不一致,所以本頁不替任一邊下斷語;能確定的是,它遠遠不是主要途徑。
- 伴侶:歐洲指引的追溯期是 3 個月,期間內的性伴侶建議一併檢查與處理。只有一方治療,很容易來回傳染。
還有一件保險套做不到的事要講清楚:歐洲指引逐字寫著陰蝨無法靠使用保險套預防。因為傳染靠的是毛髮之間的直接接觸,不是體液。
除毛與陰蝨:證據到哪裡為止
這個題目在網路上被講得太滿,所以要把證據的兩邊都攤開。
支持的一邊:2006 年一封刊於 Sex Transm Infect 的通信稿報告,某診所 2003 年的陰蝨比率比 1997 年顯著下降;2014 年一篇 Sex Transm Dis 的研究發現,族群層次上陰蝨發生率下降與除毛盛行率上升呈強相關。但這兩篇的作者都親自設限:2006 年那篇明講他們手上根本沒有病人的除毛率資料,所以無法把下降歸因於除毛;2014 年那篇的機轉說法,原文是以「假說」表述。
反方向的一邊:2017 年一項涵蓋全美 7,580 人的機率抽樣研究發現,有除毛習慣的人自述陰蝨病史反而比較多。作者自己寫明,橫斷面研究無法判定先後順序,「反向因果」(先得病、之後才開始除毛)可以解釋全部的關聯。到了 2024 年,一篇統合分析的結論是:納入的研究數量不足以評估除毛對陰蝨的保護效果。
至於雷射除毛,情況更單純:在 PubMed 上,把雷射除毛當作陰蝨治療或預防手段評估的研究,一篇都沒有。我國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集中,核准效能欄位寫得出「蝨」字的許可證,數量是零;部分除毛雷射的效能欄僅載「詳如核定之中文說明書」,仿單全文須另行調閱,但公開資料中查不到任何一台機器以治療或預防陰蝨為核准效能。
所以本頁的立場很清楚:除毛不是陰蝨的治療,也沒有被證實可以預防陰蝨。歐洲指引逐字寫著剃除陰毛「不是必要的」。如果你本來就在考慮私密處除毛,那是另一個題目——效果、次數、恢復期與副作用寫在這裡:私密處雷射除毛的原理、冷卻設計與術後照護。但請不要把它當成處理陰蝨的方法。
另外提醒一個實務上的順序問題:如果你正在懷疑陰蝨,先就醫確認,再談除毛。皮膚上有急性發炎、抓破的傷口或未治療的感染時,本來就不適合安排雷射療程。
確認陰蝨之後,還要檢查什麼
這一節的重要性,其實高於前面所有關於藥的討論。
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的建議最具體:確診陰蝨的人應評估 HIV、梅毒、披衣菌與淋病。歐洲指引則強烈建議陰蝨患者篩檢其他性傳染病(含 HIV),理由是約 30% 的感染者同時有其他性傳染病——這個比例來自國外的回顧資料(年代較舊;1979 年一份 121 人的性病門診系列實測為 31.4%),台灣沒有本土統計。
換句話說:陰蝨本身通常不會造成長期健康問題,但它是一個指標——它代表在某個時間點發生過足以傳染寄生蟲的親密接觸,而同一次接觸可能也傳了別的東西。而那些「別的東西」,很多是沒有症狀的。
臨床上會一併評估的方向包括:
- 沒有症狀也會有的:披衣菌、淋病。這兩種在咽喉與直腸的感染絕大多數完全沒有感覺,靠核酸檢驗才驗得到。尿道分泌物、解尿痛與尿道口癢的鑑別這一頁有完整說明。
- 會影響長期健康的:HIV 與梅毒。本院列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愛滋匿名篩檢醫療院所名冊,HIV 可走匿名篩檢管道、不需費用與證件、以代號告知結果;梅毒的匿名篩檢名冊則限 24 歲以下年輕族群或學生,且試劑由疾管署配發、數量有限,是否適用請於門診確認,不符合條件者仍可自費檢驗。細節見 台中匿名篩檢怎麼做。
- 有時間差的:不同項目的空窗期不一樣,太早驗會得到沒有意義的陰性。什麼時候驗哪一項,整理在 暴露後多久驗性病才準。
- 看得到病灶的:菜花與生殖器疱疹在私密處的外觀不同、處理也不同,同一次門診可以一起看。
要做哪些項目、什麼時候做,會依你描述的接觸形式與時間決定,不是一套固定的組合。
CLINICAL REASONING|醫師的判斷準則
「這個病最折磨人的,其實不是癢。
是那種不敢跟任何人講的感覺。門診裡我看過有人反覆擦了兩三個月的濕疹藥膏,也看過有人先自己剃光再來,結果連要看的東西都沒了。更常見的是一個人默默處理完,沒有告訴伴侶,兩週後又出現——然後開始互相懷疑。
所以我在門診會先做兩件事:把蟲找出來給你看,讓這件事從「我是不是怎麼了」變成一個具體、有邊界、可以處理完的問題;然後把時程講清楚——要再處理第二次、伴侶要一起、三個月內的接觸者要通知。這三件事沒有做到,復發的機率不低,而復發帶來的關係傷害,往往比病本身嚴重得多。
還有一件我一定會講:陰蝨本身很少留下後遺症,但它是一張提醒單。國外資料裡,大約三成的人身上還有別的性傳染病;那個『別的』通常沒有感覺,也正是我真正擔心的部分。」
門診實際會怎麼做
實際順序是:
- Step 1 先看,不先擦:以放大鏡或皮膚鏡直接尋找成蟲與蟲卵,並檢查陰部以外的粗毛部位。所以來之前請不要剃毛、不要先擦藥。
- Step 2 分辨是不是別的:股癬、濕疹、接觸性皮膚炎與疥瘡的外用藥完全不同,這一步決定後面所有處置。
- Step 3 說明可用的選項與其限制:包含哪一項在我國屬仿單標示外使用、可能的副作用與禁忌症,再決定用哪一種。
- Step 4 把時程與伴侶處理講完:7 到 10 天後的第二次處理、衣物寢具的處理範圍、3 個月內接觸者的通知方式。
- Step 5 評估要不要一併做性傳染病篩檢:依接觸形式與時間決定項目。HIV 可走疾管署匿名篩檢管道,不需費用與證件;梅毒的匿名篩檢限 24 歲以下或學生族群,且名額依疾管署配發的試劑而定,其餘情形屬自費檢驗,現場會說明可行的做法。
本院採獨立診間與動線分流,私密諮詢不需要在候診區說明來意。門診會問到接觸的形式與時間,那是為了決定要檢查哪些部位、要驗哪些項目,不是在評價你的生活。
私密處持續搔癢、或在毛根看到不太對勁的小顆粒,正在發作時來看是最有價值的一次——先確認是不是蟲,再決定要不要用藥。來之前請不要剃毛、不要先擦藥,那會把診斷需要的證據清掉。不確定的話,可以先用文字描述位置、開始的時間與外觀。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本頁製作/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內容依據下列指引、文獻與政府公開資料整理,並由陳昭安醫師審閱:
指引
-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Sexually Transmitted Infections Treatment Guidelines, 2021 — Ectoparasitic Infections(含 pediculosis pubis 建議方案、替代方案,及不建議使用 lindane 之理由):cdc.gov
- Salavastru CM, Chosidow O, Janier M, Tiplica GS. European guideline for the management of pediculosis pubis. J Eur Acad Dermatol Venereol 2017(IUSTI,含第一線與第二線治療、7–10 天再治療、伴侶追溯 3 個月、共病篩檢建議):iusti.org(PDF)
- NHS Scotland, Sandyford Sexual Health Services. Phthirus pubis (pubic lice) clinical guideline(第 4 版,2026 年 3 月):rightdecisions.scot.nhs.uk(PDF)
文獻
- Chapel TA, et al. Pediculosis pubis in a clinic for treatment of sexually transmitted diseases. Sex Transm Dis 1979;6(4):257-60(121 人系列;85.9% 有搔癢、31.4% 合併其他性傳染病、maculae ceruleae 僅 1 例):PubMed 531724
- Armstrong NR, Wilson JD. Did the "Brazilian" kill the pubic louse? Sex Transm Infect 2006;82(3):265-6(作者自述缺乏病人除毛率資料):PubMed 16731684
- Dholakia S, et al. Pubic lice: an endangered species? Sex Transm Dis 2014;41(6):388-91(族群層次相關性研究,結論以假說表述):PubMed 24825336
- Osterberg EC, et al. Correlation between pubic hair grooming and STIs: results from a nationally representative probability sample. Sex Transm Infect 2017;93(3):162-166(n=7,580;除毛者自述陰蝨病史較多,作者自述無法判定因果):PubMed 27920223
- Kalter DC, et al. Treatment of pediculosis pubis. Clinical comparison of efficacy and tolerance of 1% lindane shampoo vs 1% permethrin creme rinse. Arch Dermatol 1987;123(10):1315-9(53 名男性、單次塗抹;即上文「第 10 天 40% 殘留」之原始出處):PubMed 2444158
政府公開資料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資料集(本頁藥證現況之查對來源,2026 年 9 月版):data.gov.tw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仿單查詢:mcp.fda.gov.tw
- 藥害救濟法第 13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本頁為醫療衛教資訊,非個別診斷或治療建議;適應症、禁忌症、風險、恢復期與費用需經醫師面診評估。文中提及之藥品,其核准適應症以衛生福利部核准之中文仿單為準,指引版本與許可證狀態可能變動。文中引述之研究結果為特定族群在特定研究條件下的觀察,不代表個別治療結果。陰蝨非我國法定傳染病。請勿依本頁內容自行購藥或自行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