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醫生爸媽會知道嗎?未滿 18 歲懷疑性病該怎麼辦

先看結論

爸媽會知道嗎
未滿 15 歲:用健保卡看診的紀錄,家長不用申請就看得到。健康存摺收的是有向健保署申報的那些。滿 15 歲到未滿 18 歲:要你自己按同意,隨時可以取消。本院不會主動聯絡你的法定代理人,自費的檢查、藥物與疫苗也一律不上傳健康存摺
可以自己去嗎
一般門診診察與抽血通常可以。抽血依法不算「侵入性檢查」,不需要家長簽同意書;線上預約也不需要填身分證字號或家長資料。但手術與高價自費項目就要法定代理人
有一件事一定要先知道
未滿 16 歲發生性行為,不論你是否同意、對方是誰,醫師依法都要在 24 小時內通報。這不是醫師的選擇
最該驗的是什麼
15 至 24 歲是梅毒增幅最大的年齡層。未滿 24 歲的免費梅毒快篩不需要證件;愛滋匿名篩檢沒有年齡上限,兩者都不收費、也不收掛號費
能不能治好
細菌造成的(梅毒、淋病、披衣菌)有藥可以治好。病毒要分開看:愛滋和疱疹目前是長期控制,不是清除;HPV(菜花)不一樣,美國 CDC 的資料是十個裡面約九個在兩年內就驗不到。疣體可以處理掉,少數人會持續感染、需要追蹤

先回答你真正卡住的那一題:爸媽會不會知道

大部分衛教文章會從「什麼是性傳染病」開始寫。但你會找到這一頁,多半不是因為不知道性病是什麼,而是因為卡在另一件事:去看醫生,家裡會不會知道。

所以這一題先回答,而且會照實講。

健保署的「健康存摺」可以查到就醫紀錄,範圍很廣——門診、住院、牙科、中醫、用藥、檢驗結果、影像與病理報告、預防接種都在裡面。誰看得到,依年齡分三段:

你的年齡家長看得到嗎、你能做什麼
未滿 15 歲可以,而且不用你同意。依附投保的子女,家長用自己的帳號登入就查得到
→ 這個年齡想完全不留紀錄,實際上只有匿名篩檢一條路
滿 15 歲、未滿 18 歲要經過你同意才能查
→ 同意可以取消。你也可以自己註冊、自己看
滿 18 歲不行
→ 你已經成年,紀錄完全是你自己的

兩個常見誤會要修正。

第一,自費不等於零紀錄。自民國 108 年 7 月起,自費的檢查與健檢資料經病人另外簽一份同意書之後也可以上傳雲端與健康存摺——這份同意書你可以不簽,簽了也能隨時取消,而本院的自費檢查、藥物與疫苗一律不上傳。但病歷是另一回事:不管自費或健保,病歷一定會有,病歷首頁依法必須記載真實姓名與出生年月日。

第二,學校和打工的地方看不到。投保單位(雇主、學校)拿不到你的就醫明細,法規上也沒有給他們這個權限。疾管署另外明文規定,醫療院所不得把愛滋檢查結果告知雇主或學校,雇主也不得要求你提供。

真正能夠不產生健保就醫紀錄的,是匿名篩檢——不插健保卡、不登記可識別身分的資料,結果以代號告知;本院也不會問你的出生年月日。但它有邊界,後面第九段會講清楚它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我可以自己去看嗎?法律上的實際答案

先講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日期: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起,滿 18 歲就是成年。網路上任何寫「未滿 20 歲要家長同意」的資料都已經過期。

滿 7 歲、未滿 18 歲的人,法律上叫限制行為能力人。民法第 77 條的原則是「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有一個但書:「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直接寫「未成年人可以自己看病」或「一定要家長同意」。實際上是這樣分的:

  • 一般門診看診、抽血檢驗、金額不高的項目:多數落在但書裡,你可以自己去。
  • 手術、高價的自費療程:很難主張是「日常生活所必需」,回到需要法定代理人。

有一條規定對你特別有用,而且常被寫錯。醫療法第 64 條規定「侵入性檢查或治療」要簽同意書,但主管機關的公告明文寫著:「但不包括一般之靜脈、肌肉或皮下注射及抽血。」

也就是說,抽血驗性病不屬於醫療法第 64 條的侵入性檢查,不需要因為這一條而要求家長簽同意書。把性病抽血篩檢說成「依醫療法第 64 條要監護人簽名」,是引錯了法條。

驗愛滋另有專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15 條第 4 項只要求「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條文沒有寫法定代理人。同法第 15 條之 1 第 2 項更直接:

「因醫療之必要性或急迫性,未成年人未能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即時同意,經本人同意,醫事人員得採集檢體進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檢測。」

疾管署的官方問答也明確承認:未成年青少年在發生危險性行為後主動尋求匿名篩檢時,適用這一項,可以經本人同意檢測。

但要注意,這一項不是無條件放行,它有三個要件必須同時成立:醫療的必要性或急迫性、未能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即時同意、經本人同意。而且它只適用於「檢測」,不能延伸到後續的處方或治療。

我必須先告訴你:未滿 16 歲,醫師依法要通報

如果我不寫,你到了診間才知道,那才是真的傷害你。

刑法第 227 條規定,對於未滿 14 歲之人為性交,以及對於 14 歲以上未滿 16 歲之人為性交,都成立犯罪——這一條不以強制為要件,雙方合意仍然成立。

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 條把刑法第 227 條列入「性侵害犯罪」的範圍,第 11 條則規定醫事人員「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衛生福利部民國 104 年 6 月 17 日衛部護字第 1040016069 號函,把這件事寫得再清楚不過:

未滿 16 歲之兒童及少年不論是否為合意性行為,皆屬法定應通報事項,醫事人員於執行業務時倘知悉兒童及少年有該等情事,依法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當無疑義。」

三個一定要澄清的誤會

「兩小無猜條款」不是免通報。刑法第 227 條之 1 寫的是「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它處理的是刑度,犯罪本身仍然成立,通報義務也仍然存在。

「告訴乃論」也不是免通報。刑法第 229 條之 1 規定未滿 18 歲之人犯第 227 條之罪須告訴乃論。告訴乃論只影響刑事追訴的啟動,跟醫師的行政通報義務是兩條完全不同的線。

台灣沒有「年齡差距免責」這種東西。美國有些州有所謂 Romeo and Juliet 條款,雙方年齡相近可以免責。台灣沒有。任何把國外資料照抄過來說「差幾歲以內就沒事」的說法,都是把外國法搬進台灣。

通報之後會發生什麼

通報不等於有人要被抓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2 條(112 年新增)規定: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知悉行為人為兒童或少年者,應依相關法規轉介各該權責機關提供教育、心理諮商或輔導、法律諮詢或其他服務。

換句話說,分流發生在通報之後,不是免除通報。醫師端沒有裁量空間,後續怎麼處理是主管機關的事。實務上多數個案走的是社政的評估與服務,不是刑事程序。

另外兩件相關的事:如果牽涉到性影像、對價的性交易或坐檯陪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7 條另有 24 小時通報義務;而如果你是被強迫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4 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得無故拒絕診療及開立驗傷診斷書,第 15 條則要求對你的身分資料保密。

滿 16 歲、未滿 18 歲的合意性行為不成立刑法第 227 條,因此不會因為這一條被通報。是否觸發兒少法第 53 條要看有沒有其他情形,屬於個案判斷,目前沒有一體適用的官方見解。

CLINICAL REASONING|醫師的判斷準則

陳昭安 醫師

泌尿科・外科雙專科醫師|昭安泌尿科診所醫師

性傳染症友善門診計畫授證課程 講師
114 年度臺中市 M痘疫苗接種獎勵方案醫療院所獎勵計畫 優等 詳細說明

「以我自己的門診來說,大約每兩個月就會遇到一次必須依法通報的情況。我講這個數字不是要嚇你,是要讓你知道:這不是罕見的例外處理,而是有固定流程、我做過很多次的事。

我也知道有人因為怕通報而選擇不看醫生。所以我想把話說完整:通報的是「發生了性行為」這件事,不是「你這個人有問題」。通報之後接手的是社工的評估與服務,目的是確認你有沒有在不安全的關係裡,不是要處罰你。

我不會跟你保證家裡不會接到電話。我知道的是:通報之後社政會先打給我查訪,也有家長告訴過我他們接到過電話。我能做的是在你還在診間的時候就告訴你我要通報,不等你走了才處理;而且這張表我填過很多次,熟到可以告訴你上面有哪幾欄是你能決定的——居住地址要不要保密、用什麼方式聯絡你、誰是你的安全聯絡人。

如果你現在擔心的是家裡安不安全,那件事請你一定要說出口,因為那正是社工要評估的東西。

至於身體:梅毒不治療會往下一期走,披衣菌在男生會跑到副睪、在女生會跑到骨盆腔。這一段不會因為等待而變好。」

哪些狀況要看?還有哪些其實不是性病

先給你一個判斷背景。依疾病管制署的通報統計,2025 年 15 至 24 歲的梅毒新增 1,892 例,較 2024 年的 1,754 例上升 8%,是各年齡層裡增幅最大的一群;這個年齡層已連續五年上升,占全體梅毒通報的比例從 2021 年的 10.9% 升到 19.0%。更年輕的 15 至 19 歲那一段,從 2020 年的 148 例增加到 2025 年的 567 例。

同一年,全國的愛滋與淋病通報數其實是下降的(分別下降約 12% 與 16%)。所以「性病越來越多」講得不精確,精確的說法是:在你這個年紀,梅毒在漲,而梅毒剛好是最安靜的那一個。

一個要先打破的迷思:不是所有性病都沒症狀

網路上很常看到「性病大多沒有症狀」,這句話對一半,而且錯的那一半會害你。實際上差很多:

感染部位有沒有症狀
男性尿道淋病超過 90% 會有分泌物或解尿疼痛(英國 BASHH 2025 指引)。男生得了尿道淋病幾乎都知道
女性子宮頸淋病約 50% 有分泌物改變、約 25% 有下腹痛
咽喉、直腸的淋病以無症狀為主。有口交或肛交卻只驗尿或驗血,會整個漏掉
披衣菌女性 70–95% 無症狀,男性通常也超過 50%。這才是真正安靜的那一個
梅毒第一期有病灶,但是不會痛的潰瘍,常長在自己看不到的位置,而且不治療也會自己癒合——癒合不是好了,是往下一期走

會讓你想查資料的症狀通常是這幾個:解尿刺痛、尿道口有分泌物、下體癢、長出新的東西、生殖器潰瘍、下腹痛、性行為後出血。這些都值得看,但看的重點是分辨,不是自己上網對答案。詳細的分辨方式可以參考尿道有分泌物、尿尿痛怎麼分辨披衣菌為什麼多數人沒有症狀

這幾種常被當成性病,但不是

  • 珍珠狀陰莖丘疹。冠狀溝一圈整齊排列的小顆粒,是正常的身體變異,盛行率 14–48%,好發時間正是青春期後期到成年早期。它最常被誤認成菜花,但菜花不會這樣整齊排列。
  • 龜頭包皮炎不一定是感染。接觸性皮膚炎、乾癬、扁平苔癬、硬化性苔癬都會造成類似外觀。
  • 女生的陰道炎,最常見的兩種不是性傳染病。細菌性陰道炎與念珠菌都不屬於性病,第三種滴蟲才是。

把這些寫出來,是因為「不是性病」也是一個需要醫師講的答案。很多人拖著不看,最後只是需要有人告訴他那是正常的。菜花與其他長東西的分辨,見菜花(HPV)怎麼分辨與處理

這三種情況今天就要去,不能等

上面講的都可以安排時間。下面這三個不行。

1. 突然發作的單側睪丸劇痛

這要先當成睪丸扭轉處理,那是外科急症。美國 CDC 的副睪炎章節明文提醒:症狀突然發作時必須高度懷疑睪丸扭轉。能不能保住睪丸,主要取決於從發作到手術中間過了多久——這是整件事裡唯一你能控制的變數。這一種不要等門診,也不要先到診所排隊,直接去設有急診的醫院,越快越好。細節見睪丸扭轉怎麼判斷

2. 有性行為的女生出現下腹痛

要想到骨盆腔發炎(PID)。這是披衣菌與淋病往上跑造成的,拖久了會影響輸卵管與將來的生育。CDC 的最低診斷門檻很寬——子宮頸搖動痛、子宮壓痛、附件壓痛,三個裡有一個就足以開始治療。門檻設這麼低,正是因為漏掉的代價太大。請掛婦產科。

3. 性行為後出血、或兩次月經之間出血

性交後出血與經間出血比較偏向子宮頸的感染;如果是經血量突然變得很多,方向反而是凝血功能的問題。兩者都需要婦產科檢查,不要自己歸因成「太激烈」。

如果這一次不是你願意的

前面每一段的前提,都是你可以自己決定哪一天去。這一段不一樣。

如果這一次是被強迫的、被灌醉或被下藥的,或者當下你沒有辦法拒絕,那接下來幾天有好幾個不同的時限同時在走——驗傷採證、被下藥的採樣、HIV 暴露後預防用藥、緊急避孕、B 型肝炎疫苗,長度都不一樣,要去的地方也不一樣。

現在就做這三件:

  • 人身安全還有立即危險:先打 110。
  • 其餘情況打 113 保護專線。24 小時、免付費,市話、公共電話、手機都可以,也有簡訊與網路對談。打 113 不等於報案;他們會告訴你可以做驗傷採證的醫院在哪裡,需要的話也可以請社工陪你去。
  • 出門之前不要洗澡、不要換掉或丟掉衣物、有口腔接觸先不要刷牙、不要自己買藥。但就算已經洗過澡、已經過了幾天,還是要去——採證不只一種,而預防用藥那條線完全不受影響。

完整的時限對照表、驗傷採證要去哪一家醫院、同意門檻是 12 歲不是 18 歲、通報之後社政與警政會怎麼接手、費用補助怎麼申請,以及本院在這件事裡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整理在〈性侵害後 72 小時該做什麼:113、驗傷採證與 PEP 的時限〉。

如果距離事發還在 72 小時內,PEP 這一條不要等。本院不是性侵害案件處理指定醫療機構,不做驗傷採證,也不提供緊急避孕藥;但本院列於疾管署公告的 nPEP 服務機構名單,門診時段可以當次完成風險評估、基準抽血與處方。驗傷採證請同時走 113 指引的醫院,兩條線可以並行。

什麼時候驗才準:空窗期

「我昨天有危險行為,今天可以驗嗎」——可以驗,但你要知道那張報告回答的是什麼。空窗期指的是已經感染、但檢驗還測不出來的那段時間。在空窗期裡驗出來的陰性,不能覆蓋這次的暴露。

要驗什麼大約多久之後才驗得出來
愛滋(抗原/抗體複合型)疾管署口徑最快約 21 天,一般落在 3 至 12 週
愛滋(一般抗體)23 至 90 天(4 至 12 週)
梅毒(TPPA/TPHA 等螺旋體檢測)感染後約 5 至 15 天;治療後多數人終身持續陽性。這個天數不能當成「兩週驗陰性就沒事」——美國 CDC 指出,即使已經出現很早期的一期病灶,兩類血清檢驗都可能還沒轉陽
梅毒(RPR/VDRL)通常要到約 6 週;數值會隨治療下降,是判斷療效的依據
淋病、披衣菌(NAAT 核酸檢測)沒有可靠的空窗期實證數據。IUSTI 的建議是暴露後 2 週再驗一次

兩個實用的推論:

  • 報到時要主動說出最後一次風險行為的時間。那不是在問你的私生活,那是在決定這次驗得準不準。
  • 如果距離暴露很近,正確做法不是「反正驗了就安心」,而是先把回驗的日期排出來。梅毒血清學若在近期暴露後為陰性,澳洲指引建議 12 週再驗一次。

還有一個很常被漏掉的:驗血驗不到咽喉與直腸。如果有口交或肛交,那兩個部位的淋病與披衣菌要另外採檢,而那兩個部位又剛好以無症狀為主。完整的時間表見風險行為後的檢驗時間表,各項目怎麼選見性病檢查要驗哪些項目

能不能治好?分成兩類講

這一題不能給一個籠統的答案,因為細菌造成的和病毒造成的,結局完全不同。

細菌造成的:可以治好

梅毒、淋病、披衣菌都是細菌,正確診斷加上完整療程可以清除。依《台灣成人梅毒及淋病臨床診斷、治療暨預防指引》(疾管署與台灣感染症醫學會,2025 年 8 月第一版):

  • 早期梅毒:benzathine penicillin G 240 萬單位,單次肌肉注射。
  • 晚期梅毒:同劑量,每週一次,連續三週。
  • 單純淋病:ceftriaxone 500 毫克,單次肌肉注射。
  • 披衣菌:doxycycline 每次 100 毫克、每日兩次,共 7 天。

但「可以治好」有三個附帶條件,必須一起講。

第一,治好不等於免疫。這些病沒有終身免疫,下一次還是會得,而且可以得很多次。

第二,不要自己買藥吃。台灣 2024 年的抗藥性監測顯示,淋病菌對 ciprofloxacin 的抗藥比例高達 96.8%、對 penicillin 為 74.5%;口服 cefixime 治療咽喉部位淋病的反應率也只有 63.8%。吃錯藥的結果是症狀被壓下去、感染沒清掉,然後繼續傳給別人。

第三,藥有副作用與禁忌。penicillin 類可能引起過敏反應,治療梅毒初期也可能出現發燒畏寒的 Jarisch-Herxheimer 反應;doxycycline 常見光敏感與食道刺激,孕婦與哺乳中禁用。上面的劑量出自「成人」指引,該指引全文沒有青少年或體重換算的劑量,未滿成人體型者需由醫師依體重調整——這也是為什麼不能照抄網路上的劑量。

病毒造成的:處理方式和細菌不一樣

  • 愛滋病毒:現行治療可以把病毒量壓到測不到、免疫功能維持正常、也不會再傳給伴侶,但無法把病毒從身體裡清除,需要長期服藥。
  • 生殖器疱疹(HSV):病毒會潛伏在神經節,治療處理的是發作而不是根除。生殖器 HSV-2 平均約每月 0.34 次復發(大約一年四次),HSV-1 少大約四倍。值得知道的是,年輕族群現在的初次生殖器疱疹多數是 HSV-1,不是 HSV-2
  • 菜花(HPV):這一個要分開講,因為它和上面兩個不一樣——多數 HPV 感染會被免疫系統自行清除,美國 CDC 的衛教寫的是十個裡面約有九個會在兩年內自行消退,所以「驗到 HPV」不等於「一輩子都有」。目前沒有直接清除病毒的藥,治療處理的是看得到的疣體:九成由非致癌型的 HPV 6 或 11 引起,復發率常見在 20–30%,冷凍治療後追蹤到 12 個月甚至可達 59%;治療可能降低、但無法根除傳染力。少數人會持續感染或反覆復發,那才是需要追蹤的情況。

菜花的潛伏期落差很大,女性中位數約 2.9 個月、男性約 11.0 個月——所以「最近才長出來」不代表「最近才被傳染」,用它去回推是誰傳的並不可靠。

怎麼讓下一次的風險變低

保險套:一次降低多種感染風險的方法

先講一個誠實的限制:不同疾病的保護程度不一樣,而且官方單位不是每一種都給得出數字。

美國 CDC 唯一明確給出百分比的是愛滋——在感染狀態不一致的異性戀伴侶中,持續正確使用可降低 71 至 80% 的傳染風險;男男性行為的兩篇分析則為 70% 與 91%。至於淋病、披衣菌、梅毒與 HPV,CDC 與 WHO 都不給百分比,只給兩個定性結論:有降低,而且只有被覆蓋到的部位才算數

最後那句話是重點。梅毒的下疳、菜花的疣體都可能長在保險套蓋不到的地方,所以保險套會降低風險,但不會歸零。HPV 方面唯一可引用的一手長期數據是 Winer 等人 2006 年發表於 NEJM 的研究:全程使用者的 HPV 發生率為每 100 人年 37.8,使用率低於 5% 者為 89.3。

HPV 疫苗:現在的政策對你很有利

這是這幾年最值得知道的改變:自民國 114 年 9 月起,公費 HPV 疫苗從「國中女生」擴大到「國中男女生」,使用九價疫苗,在校園集中接種。台灣因此成為東亞第一個為男生提供完整兩劑的地區。

  • 劑次:9 至 14 歲接種 2 劑(間隔至少 6 個月);第 1 劑時已滿 15 歲者需要 3 劑。越早打,需要的劑數越少
  • 適應症:九價疫苗在台灣的核准範圍是「9 至 45 歲的人施打」,不分性別。目前台灣未註銷的 HPV 疫苗許可證只剩九價,四價與二價都已註銷。
  • 如果錯過校園接種的梯次,有補接種的申請期限,逾期就不補助,時程每年會調整,要看當年度公告

疫苗處理的是「下一次」,篩檢處理的是「到今天為止」,兩件事不能互相取代。九價疫苗的細節見HPV 九價疫苗(男女適用)

PrEP 與 PEP:兩個容易搞混的東西

PEP 是「已經發生之後」。發生高風險暴露後服用的預防性藥物,有 72 小時的時間限制,而且越早越好。如果你剛發生了保險套破掉或無套的高風險行為,這是需要當天處理的事,不是等一等再說。見愛滋事後預防性投藥(PEP)

PrEP 是「事前」。持續性的暴露前預防。台灣的公費 PrEP 計畫收案對象有兩類、年齡條件是 35 歲(含)以下,並且有名額限制。它沒有訂年齡下限,臨床上的硬門檻是體重至少 35 公斤,這是指引明訂的必要條件。

要誠實說明一件事:台灣第三版 PrEP 指引全文沒有出現「未成年」或「法定代理人」。這代表未成年人的納入與否在官方文件裡是空白,不是明文禁止。前面提到的愛滋條例第 15 條之 1「經本人同意」只適用於檢測,不能延伸到 PrEP 的處方。實際上要不要開、怎麼開,需要由醫師個別評估。各種取得管道見PrEP 取得方式比較

另外兩件事要明確講不適用:

  • Doxy-PEP 不要用在青少年身上。台灣 2025 年指引對它預防梅毒的建議等級是「強」,但適用對象明確限於男男性行為者與跨性別女性,且該指引全篇是「成人」指引、0 次提及未成年。同一份指引對「預防淋病」的結論是弱不建議,理由是台灣約 78% 的淋病菌株對四環黴素類抗藥。
  • M 痘(猴痘)疫苗的公費接種對象是以風險行為界定的。我國 ACIP 已於 2024 年 12 月 23 日決議將接種對象擴大至 12 至 17 歲青少年,2 劑間隔至少 4 週;未滿 18 歲不得皮內注射,須採皮下注射,且疾管署的接種同意書設有法定代理人簽名欄位。

國家已經幫你準備好的資源

這一段可能是整篇最有用的。下面這些是國家提供的資源,多數免費,很多地方都做得到;其中兩項本院就列在疾管署公告的名冊上(醫事機構代碼 3503241524),所有門診診次都可以做,到櫃檯說一句就好。

資源怎麼用
24 歲以下年輕族群或學生梅毒快速篩檢免費、匿名。服務對象是「24 歲以下年輕族群學生」,符合其中一項就可以。未滿 24 歲不需要證件,也不需要健保卡;已經超過 24 歲但還在學,依計畫規定需影印學生證供核銷備查。不收費也不收掛號費,試劑依疾管署配發狀況供應,出發前可以先用 LINE 問一句今天有沒有。初步篩檢陽性時,於當次(3 日內)完成轉介就醫,還補助該次就醫的掛號費與部分負擔——但那一次會用到健保,紀錄會進健康存摺
愛滋病毒匿名篩檢免費。疾管署建議:曾有性行為者至少篩 1 次;有不安全性行為者每年至少 1 次;有感染風險行為者每 3 至 6 個月 1 次
愛滋自我篩檢試劑可在疾管署自我篩檢計畫網站訂購,選 7-ELEVEN 或全家超商取貨付款,全程匿名;也有自動服務機與實體通路
LINE 官方帳號「疾管家」性健康友善資源地圖依手機定位查附近的匿名篩檢院所、性健康友善門診、PrEP 與 PEP 服務據點,以及保險套自動服務機的位置
性傳染病匿名諮詢全台 13 家醫院提供,管道包含電話、電子郵件、LINE、臉書與 Instagram,一對一
匿名第三方伴侶告知平台如果你確診了但開不了口,可以透過這個平台匿名通知伴侶去做檢查

最後一項值得特別說。通知伴侶是整件事裡最難的一步,很多人卡在這裡,結果就是兩個人互相再傳一次。有一個匿名管道,這一步就不必用你的名字去完成。

但匿名篩檢有邊界,要講清楚

  • 免費快篩只涵蓋梅毒與愛滋。不含淋病與披衣菌——而那兩個才是「尿道癢、有分泌物」最常見的原因。有症狀的時候,免費快篩不夠。
  • 匿名只到初篩為止。初步篩檢陽性後的確認診斷,依法必須具名通報,通報內容包含姓名與身分證號。愛滋是 24 小時內通報,梅毒與淋病屬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一週內完成。
  • 通報的對象是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不是你的父母。法律沒有規定醫療機構要通知家長,本院也不會主動聯絡。但未滿 16 歲的性行為是另一條通報義務,社政接手之後會不會聯繫家庭,決定權不在診所這一端,我不會拿這件事跟你保證。
  • 不出具正式報告。因為不登記可識別身分的資料,所以無法補開書面報告。
  • 匿名做得到的,是不留下可識別的紀錄。本院不會問你的出生年月日,也不登記身分資料;驗到陽性時,我能做的是把後續該怎麼走講清楚、鼓勵你儘快就醫。

台灣各種匿名篩檢管道的資格、需要的證件與差別,整理在匿名篩檢怎麼做:6 種管道一次看;24 歲以下的免費梅毒篩檢說明見24 歲以下免費梅毒匿名篩檢

如果你在台中、也想把這件事處理掉:本院列於上面那兩份名冊,所有門診診次都可以做,不需要預約,到櫃檯說要做匿名篩檢就好,不必說明原因,未滿 24 歲不用帶證件。診所有獨立診間與動線分流,你不必在候診區說明來意;你也可以自己一個人進診間

時間上:愛滋快篩 20 分鐘就知道結果;自費項目一般抽血一個工作天、PCR 三個工作天,報告可以用 LINE 線上查,不必再跑一趟拿紙本。平日晚診到 21:00,放學後來得及。線上預約不需要填身分證字號,也不需要家長。不確定自己適不適用,可以先用 LINE 問一句——LINE 只回答看診流程與準備事項,不做線上判讀,也請不要傳送私密部位照片。

一個沒人跟你說、但將來會影響你的事:保險

這一段幾乎沒有人在青少年的性健康衛教裡寫,但它會跟著你很多年。

將來你要買醫療險或壽險時,要保書會用書面詢問你過去一段期間(常見是五年)的就醫與用藥狀況,其中包含性傳染病與愛滋相關項目。保險法第 64 條規定,要保人對於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如果隱匿或做不實說明,且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公司對危險的估計,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

很多人聽過「撐過兩年就沒事」。這句話只對了一半:解除權確實在契約訂立滿兩年後消滅,但保險法第 127 條另有規定——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中者,保險人對該疾病不負給付責任。換句話說,就算不能解約,該疾病本身還是可能不賠。

所以真正的結論不是「不要留紀錄」,而是反過來的:

細菌性的性病治好了就是治好了,留下完整的診斷與治療紀錄,對你是有利的。真正麻煩的是因為怕留紀錄而不驗、不治療,最後拖成慢性或不可逆的狀況——那才是保險上真正難處理的部分。

另外補充一個事實:《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4 條規定感染者不得被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安養、居住,但條文的列舉裡並沒有「投保」(僅有「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的概括文字)。實務上,已確診 HIV 之後要再購買商業保險相當困難。這是現況,不是應然,但你有權利在做決定之前先知道它。

最後:這不是一個道德問題

門診裡看過太多人,把「我是不是很髒」放在「我要怎麼治好」前面。那個順序是反的,而且會讓事情變糟。

感染是一個生物學事件。細菌與病毒不會分辨你是誰、你幾歲、你跟誰在一起。它只會利用一件事:你因為羞恥而拖延的那段時間。

幾件實際的事:

  • 症狀消失不等於好了。梅毒的下疳會自己癒合,那是往下一期走。菜花可能自行消退,也可能持續增生。用「還會不會痛」判斷要不要回診,是最常見的錯誤。
  • 治療完要回驗。梅毒要追蹤 RPR 數值下降;淋病與披衣菌要確認清除。這叫追蹤,不是不信任你。
  • 伴侶要一起處理。只治療你一個人,常見的結局是過幾週再來一次。前面說的匿名告知平台就是為了這一步而存在。
  • 如果你在關係裡感覺被強迫、被威脅、或對方拒絕使用保護措施,那已經不只是感染的問題。門診可以是你第一個說出口的地方。

醫師的話

「我想對正在猶豫的人說一句:你會查到這一頁,代表你已經在處理它了。剩下的只是找一天去把它確認完。

還有一句是對已經驗完、結果是陰性的人說的——不要把它當成通行證。那張報告只回答了『到今天為止』。真正有用的是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該再驗,以及怎麼讓下一次的風險變低。」

求助與參考資料

不知道從哪裡開始,就從這裡開始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性傳染病匿名諮詢與篩檢專區,以及 LINE 官方帳號「疾管家」的性健康友善資源地圖
  • 疾管署 1922 防疫專線|可以匿名詢問篩檢管道
  • 衛生福利部 1925 安心專線|24 小時,心理支持
  • 113 保護專線|如果你在關係裡被強迫或被威脅
  • 門診|男性症狀掛泌尿科,女性症狀掛婦產科,兩者皆可掛感染科或家庭醫學科。不需要先想好要說什麼,也不需要解釋原因。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台灣感染症醫學會:《台灣成人梅毒及淋病臨床診斷、治療暨預防指引》第一版,2025 年 8 月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統計資料查詢系統(梅毒、淋病、HIV 年齡別通報統計,2016–2025 年)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性傳染病匿名諮詢與篩檢、愛滋自我篩檢計畫、M 痘疫苗接種計畫、公費 PrEP 計畫(第三版指引)
  • 衛生福利部|104 年 6 月 17 日衛部護字第 1040016069 號函(未滿 16 歲兒少合意性行為之通報)
  • 行政院衛生署|99 年 9 月 24 日衛署醫字第 0990262608 號公告(醫療法第 64 條侵入性檢查或治療之範圍)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PEP);非職業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急、門診服務時間表(113 年調查,115 年 8 月 27 日更新);台灣愛滋病學會《愛滋病檢驗及治療指引》第十一章,114 年 12 月 23 日修訂
  •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第 12、13、77 條;醫療法第 63、64 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 4、13、15、15-1 條;傳染病防治法第 39 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6、10、11、12、14、15、16、17、18、28、49 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7 條;刑法第 227、227-1、228、229-1 條;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第 4 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16 條;保險法第 64、127 條
  • 性侵害後處置的完整法源、時限與資料來源,見〈性侵害後 72 小時該做什麼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康存摺(健保快易通)未成年人查閱規則
  • British Association for Sexual Health and HIV (BASHH):Gonorrhoea management guideline, 2025
  • IUSTI Europe:Chlamydia trachomatis management guideline, 2025;Anogenital warts guideline
  • US CDC:Sexually Transmitted Infections Treatment Guidelines, 2021;Condom Effectiveness;HIV testing window periods
  • Winer RL, et al. Condom use and the risk of genital human papillomavirus infection in young women. N Engl J Med 2006;354:2645-54.
  • WHO|Herpes simplex virus fact sheet,2025 年 5 月 30 日更新

本頁為疾病衛生教育與現行法規說明,不是個別的診斷或治療建議,也不能取代面對面的醫療評估。文中藥品劑量引自成人指引,未滿成人體型者須由醫師依體重個別調整,請勿自行用藥。任何檢驗都有空窗期,單次陰性不代表未受感染。公費項目的資格、對象與時程依主管機關公告隨時調整,實際請以疾病管制署公告為準。法規部分為撰稿當時之現行條文,法令修正後可能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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